| 公开时间:30分钟前 | 公 开 人:******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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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等五家企业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人民法院根据******公司等五家企业的申请于2026年8月10日作出(2026)皖01破申220号、(2026)皖01破申221号、(2026)皖01破申222号、(2026)皖01破申223号、(2026)皖01破申224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公司等五家企业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8月13日****事务所****事务所为******公司等五家企业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公司等五家企业的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26日,法定代表人周文锁,注册资本0.5万元,股东周文育持股99%,股东周文锁持股1%。其余信息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自行联系管理人咨询了解。 2、安****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尹正山,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其余信息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自行联系管理人咨询了解。 3、****成立于2016年8月18日,法定代表人尹正山,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集团****公司持股100%。其余信息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自行联系管理人咨询了解。 4、**市瑶****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尹正山,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合****公司持股49%,****公司持股51%。其余信息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自行联系管理人咨询了解。 5、合****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27日,法定代表人尹正山,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99%,股******公司持股1%。其余信息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自行联系管理人咨询了解。 二、竞聘机构资格条件 1.竞聘机构应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应单独申报、单独遴选,不接受联合申报; 2.竞聘机构与******公司等五家企业破产重整案不存在利害关系; 3.****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 4.竞聘机构或拟指派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在近五年内具备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或强制清算案件的审计工作经验。同等条件的,报名单位最近五年内有办理过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件的审计工作经验,并出具相应报告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对******公司等五家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工作成果满足破产重整工作需求,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债务人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资产、不动产、在建工程、已建成房产、土地使用权、对外债权、对外投资等;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5.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配合管理人审核债权,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7.协助为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8.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9.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0.职工债权和集资款债权专项审计; 11.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债务人自成立以来的财务账目,并审查债务人自成立以来: (1)对债务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进行核查; (2)对债务人的股东、关联方、高管是否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公司、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形进行核查; (3)对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可撤销情形进行核查,包括: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 (4)对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个别清****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且该个别清偿没有使债务人财产受益); (5)对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无效行为进行核查,包括: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6)对债务人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 (7)对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款项的性质、数量; (8)对债务人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9)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10)对债务人资产的出租、占用情况(包括租赁资产明细、租金支付、欠付租金等情况) (11)对债务人资产的出售、出让(包括土地转让、房产出售、交款数额等)情况; (12)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体现。 12.对债务人融资/债权用途和流向等进行专项审计,对应收款进行专项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账龄、财务凭证梳理)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含工作底稿/财务凭证依据扫描件); 13.就债务人与其他关联方(预计超50家主体)是否存在财务混同独立发表意见,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14.****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15.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审计报告、正式审计报告、补充审计报告等)。 16.对债务人现有财务资料扫描电子版存档,电子版存档移交管理人。 17.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四、费用支付 1.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但管理人如后续追加破产重整主体涉及的审计工作不再本次委托范围; 2.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无预付款,需依法作为破产费用清偿,由管理人根据破产案件情况决定支付时间。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报名 (二)报名地点:**省**市**区**大道与**路**西南角(原春风里售楼处) (三)联系人:张海霞律师150****6546,孙浩然182****9225 电子邮箱:****@qq.com。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审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3.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4.审计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或强制清算审计工作经验); 5.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 6.报名单位已****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 7.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5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6)列席****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7)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管理人的调整。 上述报名材料需要一式贰份,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封面应加盖竞聘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密封提交。竞聘机构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竞聘机构应于2026年9月8日17点之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如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竞聘机构应考虑邮寄时间,管理人以实际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机构接受****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由管理人综合评定后决定;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如因案件原因,不进行审计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5.本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公司管理人 合****公司管理人 安****公司管理人 **市瑶****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