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进****学校课后服务收费行为,积极响应和解决社会、****小学生课后托管的需求,引导学生培养兴趣爱好、促进健康成长,根据《****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优化方案〉的通知》(惠仲经统价〔2024〕14号)、《关于印发〈仲恺****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惠仲教文卫〔2025〕20号)等文件政策指引,****就引入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艺术、体育类),面向社会接受报名遴选。因首次公开遴选有效报名机构不足三家,未达到公开遴选法定竞争评审条件,经研究决定终止原遴选工作并重新组织遴选。现将原遴选流标情况及二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遴选基本情况。本校于2026年8月21日发布****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遴选公告,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及评审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16:30。标书代写
(二)流标原因。截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小组核查统计,有效递交参选资料、符合参选条件的体育类和艺术类第三方机构数量均不足三家,未达到公开遴选法定竞争评审条件,本次遴选评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标书代写
(三)处理决定。根据本次遴选工作方案及校内采购遴选相关管理规定,为保障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择优质服务机构,本校决定终止本次遴选工作。本次终止属正常程序,不涉及任何违约及追责问题。
(一)项目名称:****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遴选(艺术、体育类)。
(二)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课后至17:50。
(三)服务内容:下午课后托管的艺术、体育类特色课程,主要形式为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的活动。
(四)收费标准:根据《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优化方案》(惠仲经统价〔2024〕14号)规定,课后兴趣拓展课程服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时11.5元(不含学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学科类课后服务的,可以在标准以内进行竞价投标,****学校第三方机构非学科类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五)班额:艺术类兴趣拓展班招生人数不超过35名,体育类兴趣拓展班招生人数不超过20名。
学校与中选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学校签订《中途退出机制协议》。
1. 第三方机构必须是合法注册的有非学科培训牌照的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学校****服务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和设备保障能力,办学行为规范,内部管理结构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备,所有申报课程项目均需获得办学许可。
2. 年审合格,无违法、不良记录。
3. 在校内课后服务实施前,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签订校内课后服务协议,列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相关事项,明确双方权责关系。
(1) 学校不接受联合体第三方社会机构进入,第三****学校签订校内课后服务协议,不得转包、分包。
(2) 第三方社会机构要为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购买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为老师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承担在校课后服务期间师生的安全责任。
(3) 建立进退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问题的第三方社会机构或教师,坚决取消入校服务资格。
4. 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多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教师必须要有相应资格证书,没有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无精神或心理疾病,无传染病,不做违纪违规的事情,对学生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有合格的师德师风,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训练情况。
5. 第三****学校安排,配合学校工作,加强机构教师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机构教师的教学行为,保证教学质量。同时,第****学校、家长委员会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承担社会责任,在适度合理回报基础上,把家长需求、学校**有机融合,助益学生全面发展。
6. 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并向学校和家长汇报培训成果。
7. 由学校统一向学生收费,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服务费****学校进行协商并写入服务合同。
8. 第三方机构需承担一定的水电费用,支****学校进行协商并写入服务合同。第三方机构教师****学校设备设施的,由第三方机构负责修复或更新。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若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 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26年9月2日下午14:30—17:00。逾期提交、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一律不予接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快递、线上传输等非现场递交方式。
(二)递交地点:****办公室。
(三)密封要求:所有报名文件需统一密封在硬质密封袋(档案袋)内,密封处加盖机构鲜章(骑缝章);信封(密封袋)封面需清晰注明“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项目报名资料——XXX机构(机构全称)”,同时标注受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料不予接收。
(四)其他要求:报名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还;学校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遴选工作。
(一)签到要求:2026年9月7日下午16:00前,报名机构受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本校四楼校务处签到;16:15后未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二)遴选时间:2026年9月7日下午16:30。
(三)遴选地点:本校四楼行政会议室。
(四)资料份数:遴选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需在文件封面显著位置明确标注“正本”“副本”。
(五)密封要求:所有遴选文件需统一密封在硬质密封袋(档案袋)内,密封处加盖机构鲜章(骑缝章);信封(密封袋)封面需清晰注明“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项目遴选资料——XXX机构(机构全称)”,同时标注受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料不予接收。
****小组:由学校教师、家长委员会成员组成,遴选过程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七)资料核查:****小组代表现场拆封各机构报名文件,小组成员可现场查阅、核实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八)现场评分:****小组根据既定《评分标准》对各报名机构进行独立打分,现场统计评分结果,****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当场公示。
(九)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在本校校园公告栏、官方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学校办公室提出,异议需注明事实依据并加盖单位鲜章(或个人签字),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十)中选确定: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成立的,确定为本次遴选中选机构;学校将在公示结束后3天内与中选机构签订正式的《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服务合同》。公示期内有异议且核查成立的,取消该机构中选资格,由学校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咨询地点:****校务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3****0271。
1. 原遴选已提交参选材料的机构,原报名材料自动作废并退回,不纳入本次评审范围;如继续参与本次遴选,须按本公告要求重新报名递交资料。
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