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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县竹沥水提取及竹纤维生产以竹代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县竹沥水提取及竹纤维生产以竹代塑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市**县****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在**省**市**县****工业园区建设**市**县竹沥水提取及竹纤维生产以竹代塑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项目占地约11050㎡,总建筑面积8373㎡,建设两层厂房3间,用于生产管理、办公科研以及配套工程设施。本次验收实际年产100t鲜竹沥、100t竹粉、200t生物降解材料及200万套竹纤维降解餐具。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0日至2026年9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斌
联系电话:138****80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