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幸福**珠玑J3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桩基工程(包件名称)房建业务 (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招标
补遗书(第 1 号)
各投标人:
现将“**市**区幸福**珠玑J3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桩基工程房建业务分包招标补遗书”编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后遵照执行。若公开招标文件及公告文件与本补遗书有相悖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补遗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3)现场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拟委任主要人员资格与业绩:“拟委任主要人员须满足本项目现场施工基本要求,不满足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满足要求的,根据其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类拟工程业绩等综合情况评分,满分5分,优劣酌情计分。”调整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须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不满足的按否决投标处理:一、项目负责人(满分2.5分):1.资格(1.5分),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1.5分,二级得1分;2.业绩(1分),近3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得0.5分,每增加1项加0.5分,本项满分1分。二、技术负责人(满分1.5分):1. 资格(1分),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1分,中级职称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得0.5分;2.业绩(0.5分),近3年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得0.5分。三、安全负责人(满分1分):持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分,仅持有招标文件所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0.5分。”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材料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在满足财务能力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财务状况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最优得6分,次之酌情计分。”调整为“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材料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在满足招标文件财务能力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财务状况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显示近三年(23年、24年、25年)资产负债率<80%且正常盈利得6分:一项不满足扣2分。标书代写
特此通知。
****幸福**珠玑J3 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6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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