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落地上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省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落地上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211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0日10: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省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落地上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0
最高限价(万元):20
采购需求:根据《****草原局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的要求,依托现有数据和信息系统平台,划分各级防火网格,将防火任务落到山头地块,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接入防火业务系统数据,建立信息畅通、协调联动的火灾预防和处理机制,助力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防火目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数据接入,验收后提供1年的售后服务。
★服务地点:****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至响应截止日期前任意1****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至响应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银行电子缴税(费)****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或扫描件;
1.7.2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原件或扫描件;
1.7.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08月30日起至2026年09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至**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211办公室现场购买或汇款购买磋商文件。采用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将汇款凭证发送至****@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1.所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供应商名称、4.联系人、5.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
3.2磋商文件售价:600.00;
3.3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科技支行;
开户账号:010****87257
3.4 不提供邮购文件服务。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4.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09月10日10时00分(**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市人民西路328号****综合楼2楼评标3厅。标书代写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部门网站(https://lcj.****.cn/)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沣源路18号
联系人:戚老师
联系方式:0871-****8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5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保瑞华、吴泰霖、崔 琳、许淑淇、刘心田、王**
电 话:0871-****5834,187****0058,137****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