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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修改通知标书代写
编号:桥梁拆除工程补遗02
各响应人:
经研究,对 ****国道G228线深汕**区交界至亚婆段建设工程新盐洲大桥桥尾至亚婆段施工(SG2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名称) 桥梁拆除工程 (包件名称) 桥梁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采购文件,作如下修改:标书代写
一.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中,汽车吊额定起重量由25吨调整为130吨,数量要求不变。同时,为满足拆除作业过程中的环保管控要求,增配雾炮机,最低配置数量为4台,单台水箱容积不小于5立方米。请各响应人在后续的响应阶段据此调整响应文件中的设备配置方案。标书代写
二.现场施工总体顺序为:先行建设新桥右幅,随后拆除本次采购涉及的老桥,最后在原老桥位置施工新桥左幅。响应人仅需组织一次进场施工,实际拆除作业工期约为10天。采购文件中所列69天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准备、拆除作业及拆除后现场清理、场地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响应人应据此合理排布施工组织计划。标书代写
三.老桥桩基拆除须严格符合当地水利主管部门的管控要求,拆除完成后,桩头不得外露于水面以上,确保河道行洪及通航安全不受影响。
四.再次明确:拆除产生的钢筋及混凝土废料,响应人须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转运并解小(破碎分解),相应运输及解小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对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拆除后形成的废旧物料所有权归属产权方,响应人不得私自处置或外运,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1 | 桥梁拆除工程补遗02.pdf | 140.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