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要求,学校围绕立德树人育人目标,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把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经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对2026年秋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承办机构进行公开比选。
一、比选人资质、所需材料及相应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法人资质,****小学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相关经营许可的营业执照。
2.公司商业信誉良好,运行良好,公司无自身风险,有相对固定的具体办公场所,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有相对固定的运营团队,研学实践导师持有教师资格证,能提供员工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员工结构、社保购买情况良好。
4.公司具备较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和能力,有以往的运营成功案例。
5.****基地的公司,应提供场地使用材料,****基地的材料。
6.****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等研学实践课程、特色课程。
7.具有交通运输资质或提供与合法机构的**合同。
8.具有食品卫生合格证或提供与合法机构的**合同。
9.具有一套完整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
(二)规范收费
参选机构应当对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做到精准核算,及时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对贫困家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或研学费用适当减免。费用构成、收取和支出要公开、透明。
(三)落实安全责任
参****学校落实活动的课程方案、研学路线、安全预案、保险购买等,防止出现不适合该年龄段学生的活动内容,或超出研学旅行时间、范围等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为师生购买意外险,投保承办方责任险,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二、比选流程
(一)有意愿参加比选的机构,在2026年9月2日17:00前向学校提交相关书面资质材料及联系方式。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将不予受理,报名成功资格不能转让。
学校联系人:段老师 156****0360
****学校对参选机构进行统一登记,于2026年9月3日15:30在学校会议室对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学校2026年秋季学生社会实践研学活动入围机构。
(三)入围机构于2026年9月4日14:00在学校会议室参加最终现场比选。
(四)现场比选环****学校签订学生社会实践研学活动采购合同。学校组织家长代表、教师代表进行实地考察,确定2026年秋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点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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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0日
END
知行合一﹒向善向上
编辑|姚 涛
初审|姚涛
复审|段启艳
终审|赖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