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五金零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23600
联系电话:0735-****2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五金零配件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大**智能制造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五金零配件建设项目位于**县大**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万元),总用地面积1672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等。生产工艺为焊管——拉管——切管——抛光/打磨——切割———清洗——喷涂——烘干/固化。生产规模为年产长管、短管和其他五金配件各2000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永乐江;生产废水经过调节池+隔油池+中和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永乐江。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加工都在封闭厂房内作业。打磨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之后,通过(DA001)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喷漆、烘干废气经干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之后,通过(DA002)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二甲苯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苯系物须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排放限值要求;喷粉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处理之后,通过(DA003)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固化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之后,通过(DA004)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须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排放限值要求。车间加强通风,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须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一般金属废边角料、废粉尘分类收集后,****公司;****公司定期回收处理;废塑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废硫酸桶、废油漆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泥定期清掏,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COD≤0.112t/a、氨氮≤0.0047t/a、VOCs≤0.319t/a,总量指****交易所购入,纳入我县总量控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