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通知,公告,TXT,其他 | 发文日期:2026-08-28 |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6-08-28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无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坑口乡河道综合治理以工代赈项目 | **省**市**坑口乡瀹潭村、薛坑口村 | **** | ******公司 | 项目位于**省**市**坑口乡,治理河流分为两段,一段是瀹源河,位于瀹潭村,治理长度6.5km,瀹源河工程段起始点坐标为“东经118°30′27.583″,北纬29°48′47.074″”、终点坐标为“东经118°21′19.648″,北纬29°49′53.816″”;一段为薛源河,位于薛坑口村,治理长度为5.7km,薛源河工程段起始点坐标为东经118°29′43.475″,纬29°47′54.507″,”、终点坐标为“东经118°31′50.701″,北纬29°48′17.953″”。项目总投资460万元。项目主要为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内容包括:挡墙修复工程、河道堤防护岸建设工程、淤积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生产便道及防汛道路建设工程。 | 项目仅施工期产生环境影响,施工废气颗粒物经洒水抑尘等措施后,达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周边化粪池预处理后做农家肥使用,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与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废水不外排;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挖掘机等设备,采取围挡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项目固废包括主要为隔油池油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土方弃渣。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料主要为施工废料,钢材边角料、木材下脚料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堆放场。 工程弃渣(约2.9704万m3)运至弃渣场堆放,弃渣包括开挖未回填部分的土石方以及清淤清障产生的淤泥(干化后运至弃渣场)。根据底泥环境现状质量监测数据,底泥未受到重金属污染,故本工程弃土考虑用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复垦、复绿。 隔油池油渣暂存于危废专用桶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该项目于2026年8月21****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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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4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