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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养殖项目
地点: **市****村委雷荣村石子岭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13300m2,建筑面积为7886m2,**均为1层的5栋猪舍及出猪台、料塔、兽医室等相关配套工程设施,配套建设冷库、一般固废暂存间、贮粪房、黑膜沼气池、沼液贮存池、事故应急池等环保设施及供水供电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生猪5000头,年出栏育肥猪10000头。
邮箱: ****@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