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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年产500万块水泥砖制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村委会闲置场地4000平方米,其中厂房一栋700平方米,堆场2500平方米,购置制砖机生产线一条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500万块水泥砖。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刘家场镇洛河大道河田坪村一组129号 | 建设性质 | ** |
| 行业类别 | 工业/建材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8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省**市**市刘家场镇洛河大道河田坪村一组129号 |
| 邮政编码 | 434217 | 环评单位名称 | **圣岚生态****公司 |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时间 | 2026-08-31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08-31 | 公告结束日期 | 2026-09-04 |
| 公示名称 | 关于****年产500万块水泥砖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 公示内容 | 关于****年产500万块水泥砖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年产500万块水泥砖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估结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市刘家场镇洛河大道河田坪村一组129号,用地面积4671.46m2,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水泥砖500万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租赁场地内现有空置厂房建设生产车间主体工程;配套建设洗车池、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贮存点、通风系统等辅助公用工程及原料堆场、水泥罐、成品堆场、运输等储运工程;同步建设废气处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等环保工程;办公区、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系统等辅助公用工程及废水处理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报告表》结论表明: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运营期混合搅拌设备至于车间内,搅拌工序密闭,混合、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污染控制,车辆运输粉尘采取密闭运输措施;物料输送粉尘采用皮带密闭措施;装卸粉尘设置封闭车间,在装卸区域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水泥罐呼吸粉尘采取罐(仓)顶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用于车间生产及道路降尘,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水泥砖浸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家肥还田处理,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不合格半成品、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沉渣定期清掏后送公路部门用作铺路材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三、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05吨/年。你公司应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违反本规定要求的,须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六、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市****执法大队负责。 2026年8月31日 | ||
|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年产500万块水泥砖制造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审批部门:****环境局****分局 电话:0716-****096 通讯地址:**市新**街道贺炳炎大道245****中心二楼B57-B61号综合窗口 | ||
| 公示部门 | ****环境局****分局 |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运营期混合搅拌设备至于车间内,搅拌工序密闭,混合、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污染控制,车辆运输粉尘采取密闭运输措施;物料输送粉尘采用皮带密闭措施;装卸粉尘设置封闭车间,在装卸区域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水泥罐呼吸粉尘采取罐(仓)顶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用于车间生产及道路降尘,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水泥砖浸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家肥还田处理,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不合格半成品、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沉渣定期清掏后送公路部门用作铺路材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 |||
|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 全本-****年产500万块水泥砖制造项目(报批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