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县流浪犬管理工作,根据《**市养犬管理规定》要求,现就流浪犬捕捉与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流浪犬捕捉与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线下询价
询价对象:具有相应项目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报价方式:按捕捉与处置一只流浪犬的价格报价
最高限价:捕捉200元/只,处置50元/只,年总预算金额控制在全省分散采购服务类限额以下。
中标条件:在满足本公告全部资格要求及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以有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若最低报价相同,则由采购人通过综合评定或抽签方式确定。
二、项目内容
| 名称 |
服务事项说明 |
时间 |
范围 |
| 流浪犬捕捉与处置服务 |
捕捉:在规定范围内捕捉流浪犬(流浪犬是指无主犬及在开放公共空间没有牵引的犬只),登记****中心。处置:将满一定期限无人认领的流浪犬送至农业农村****处理中心进行处置。 |
2026年9月1日至 2027年8月31日 |
县城养犬重点管理区(****江、明招路,南至永武二线,西至内环西路,北至莹乡路)、****园区****园区、****园区、****园区、****园区)及采购人指定的公园绿道等其他地点。 |
★报价包含设施、税费、保险等所有相关费用。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四、项目要求
1.基本工作要求
①中标人的管理服务须符合《**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②工作时间:中标人工作日每日开展犬只收容工作。采购人接到群众举报委派中标人捕捉的,中标人应迅速响应,重点管理区30分钟内、工业园区5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捕捉。如遇创建、迎检、巡逻普法宣传等特殊任务,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中标人应积极开展日常巡查,以人员密集区域为重点应巡尽巡、不留盲区,紧盯无牵引的大型犬、烈性犬,保障辖区内无明显流浪犬游荡现象,每季度捕捉流浪犬不少于60只。
③中标人须配备相应的捕犬工具、设备,采用人道捕捉的方式,严禁随意丢弃、伤害、私自贩卖或食用犬只,捕捉的犬只须如实进行拍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含犬只照片、捕捉地点、时间、经办人等基本信息),捕捉当天将犬只运送至指定收容场所,并做好犬只移交登记手续,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④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无害化处置犬只,无害化处置环节应尽量减少犬只痛苦,无害化终端处置必须交由县农业农村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负。
⑤中标人工作过程应文明、有礼有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无执法人员陪同下单独开展捕捉、处置,禁止超抓捕范围捕捉流浪犬。出现行政相对人情绪激动对峙、争吵、抢夺犬只或有大量人员围观容易造成不良舆情影响的情形,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保护自身安全,服从随车执法人员配合做好人员稳控与矛盾化解工作,严禁出现打骂市民、虐狗等恶性负面情形。
⑥中标人能够独立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给捕捉处置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注射狂犬疫苗,定期对其开展安全、应急处置培训。在捕捉与处置流浪犬过程中应注意人、犬、物安全,给人员、犬只造成伤害或者造成公私物品损坏的,由中标人承担人员、犬只伤亡和物品损坏赔偿等一切费用。
2、设备及人员要求
①中标人必须至少配备一部有捕犬专用4座以上客货汽车,按采购人要求统一设置车身外观,并负责汽车驾驶与日常养护,车辆上需具有GPS定位设备、行车记录仪、相应的捕犬工具(网兜、铁笼)、日常卫生防护用品。
②中标人必须至少配备3名及3名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男性专职捕犬人员。流浪犬捕捉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的工作证件,禁止留长发、赤膊、暴露纹身等有损工作形象的人员参与抓捕与处置。
③非工作时间,禁止着工装、戴工作证、驾驶带有标识的专用捕犬车辆从事与捕犬处置工作无关的事宜。
3、违约责任
采购人按季度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并按季度考核的实际得分计算兑现作业经费(具体考核细则见《武**流浪犬捕捉处置服务季度考核表》)。合同期内,每季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年度流浪犬投诉抓捕率在近三年平均水平以上、投诉举报量较上一年度下降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一致,合同可续签一年;季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每降1分扣服务费100元;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核得分不满80分的,或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重大负面舆情等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服务部分或全部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中标人如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三个月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终止申请,若中标人未履行提前三个月告知义务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采购人有权指派人员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武**流浪犬捕捉处置服务季度考核表
| 序号 |
考核细则 |
分值 |
不达标的扣分标准 |
扣分 分值 |
| 1 |
接到举报后,核心**30分钟内、工业园区50分钟内未到达现场处置的 |
100分 |
每发现一次扣5分 |
|
| 2 |
同一地点同一举报事项两次以上发生,未捕捉到流浪犬只的 |
每发现一次扣5分 |
||
| 3 |
未做好犬只捕捉全过程视频记录,流浪犬只登记存在漏填、漏报、谎报情况的 |
每发现一次扣10分 |
||
| 4 |
未采取人道捕捉方式,造成犬只受伤或死亡的 |
每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负面舆情或当事人有理由投诉的加倍扣分 |
||
| 5 |
未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开展犬只无害化处置、留存台账的 |
每发现一次扣10分 |
||
| 6 |
未能有效处置涉犬群众纠纷,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不力的 |
每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负面舆情或当事人有理由投诉的加倍扣分,造成市民人身财产伤害等恶劣后果的四倍扣分 |
||
| 7 |
未经采购人同意,人员配置、车辆配置、到岗时间不符合要求,定点固守区域和规定的服务时间内脱岗的 |
工作时间、人员配置缩水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未经甲方同意脱岗的扣20分 |
||
| 8 |
未按规定每月****中心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保障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 |
每发现一次扣5分 |
||
| 9 |
工作期间未统一规范着装、佩戴有效工作证以及视频记录仪,以及出现其他有损队伍形象的行为 |
每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负面舆情或当事人有理由投诉的扣10分 |
||
| 10 |
非工作时间,着工装、戴工作证、驾驶带有标识的专用捕犬车辆从事与捕犬处置工作无关事宜的 |
每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负面舆情或当事人有理由投诉的扣10分 |
||
| 11 |
各类检查发现流浪犬扣分的,以相关文件、记录为准。 |
每发现一次扣5分,县级扣10分,市级扣20分,国家级扣40分 |
||
| 12 |
出现未在指定时间内将犬****中心的 |
每发现一次扣10分 |
||
| 13 |
每季度捕犬数量未达到60只的 |
每次扣20分 |
||
| 14 |
超出捉捕范围未经报备私自捕捉、未经采购人同意在无执法人员陪同下捕捉的,或借采购人名义偷捕犬只占为己有、私自处置以及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
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5000元。 |
五、费用结算
流浪犬捕捉处置服务费每季度按实际结算,金额计算以实际捕犬数量和无害化犬只数量并结合考核分数为准。费用结算时中标方需提供财政结算认可的发票。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年9月3日14时
2.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报名的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单密封送达到****3楼311室,联系人:徐 183****6480,0579-****6150。
3.2026年9月3日15时,报价人在****3楼小会议室集中,由采购单位代表现场拆封报价单,确定中标单位。
八、询价公告发布于:
武**政务公开网(http://www.****.cn/)
九、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武****中街32号
联系方式:0579-****6150
采购方:****
2026年8月31日
武**流浪犬捕捉与处置服务报价单
采购单位:****
| 采购内容 |
价格(元/只) |
| 流浪犬捕捉处置服务:1.捕捉:在规定范围内捕捉流浪犬(流浪犬是指无主犬及在开放公共空间没有牵引的犬只),登记****中心。2、处置:将满一定期限无人认领的流浪犬送至农业农村****处理中心进行处置。 |
小写: 捕犬价格: 无害化处置价格: 大写: 捕犬价格: 无害化处置价格: |
| 报价单位承诺:我公司已清楚了解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要求,我公司愿以采购方案所要求的条件参与报价,我公司的供货条件以采购方案要求为准。 报价单位(签名盖公章): |
|
报价单位联系人:
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