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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6-08-31
****分局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2100万瓶(支)化妆品、300套模具、4000万套化妆品包材生产线项目 | **省******经济开发区**路5-1号 | **** | ****成立于2025年4月,企业现拟投资11200万元,以“腾笼换鸟”的方式****经济开发区**路5号原****公司的部分厂房及场地,实施“年产2100万瓶(支)化妆品、300套模具、4000万套化妆品包材生产线项目”。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1、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2、废气:注塑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UV涂装流水线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处理后,与固化废气、印刷废气、清洗废气等一并经“旋流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全自动喷漆流水线喷漆废气经水帘装置处理后,与烘干废气、印刷废气、清洗废气、废水站废气等一并经“旋流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化妆品废气、实验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3、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控制,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管理等。4、固废: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设置符合规范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落实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7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937
通讯地址:**县东华街道伯珍路18****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