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再戈****公司1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6年8月20日,债权总额合计为64,438,893.63 元,其中债权本金合计 37,981,230.00元,利息合计(含罚息)26,457,663.63 元。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联系。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0311-****1135
电子邮件:****@hebamc.com
公司地址:**省**市**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121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ebamc.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人成交确认前需签订相关承诺书。
****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资产基本信息表
| 序号 |
债务人 |
资产 |
所在地 |
币种 |
标的金额(元) |
担保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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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债权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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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再戈****公司 |
债权 |
**市 |
人民币 |
36,000,000.00 |
25,049,220.00 |
61,049,220.00 |
抵押担保:**再戈****公司名下位于成峰**经五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工业房产及工业土地提供抵押。 保证担保:刘康、高晓燕、张**提供保证担保。 |
|
| 债权 |
**市 |
人民币 |
1,981,230.00 |
1,408,443.63 |
3,389,673.63 |
抵押担保:**再戈****公司名下位于成峰**经五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工业房产及工业土地提供抵押。 保证担保:刘康、高晓燕、张**提供保证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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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利息、罚息、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