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2026年8月3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审批
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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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审批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6-08-31
公文时效:
****环境局****分局2026年8月3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31 09: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6年8月3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砂场**开采20万m3/a建筑用砂项目

**自治区****温图高勒苏木格日勒图嘎查

****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坐标:E:101°45′53″~101°46′06″,N:41°56′40″~41°57′43″。本项目永久占地:401700m2;临时用地面积:31128.16m2(主要为办公区及产品堆料区临时占地)。本项目为露天砂石矿开采项目,**面积 0.4017km2,开采标高 926~917m,生产规模 20 万 m3/a,矿山服务年限 3 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等主体工程;工业广场、办公区等辅助工程;堆料区、剥离物堆放区、输送道路、危废贮存库、1#、2# 沉淀池等储运工程;供电、供暖、供水、排水等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噪声防治、废水治理、分区防渗、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为425万元,环保投资91.5万元,占总投资的21.5%。

报告表

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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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施工现场设置连续硬质围挡,场内道路硬化并定时洒水;粉状物料密闭存放,土方、砂石堆体全覆盖防尘网;出入口设置洗车设施,运输车辆篷布密闭遮盖,控制装卸落差,四级及以上大风停止土方作业;选用达标工程机械,定期维保,使用合规油品,降低机械尾气排放。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采掘扬尘、装卸堆存扬尘、运输扬尘、投料粉尘;采掘作业面洒水抑尘,产品堆存设置全封闭产品库并配套洒水降尘;物料运输车辆篷布遮盖、道路定时洒水;投料口采用三面封闭结构 + 固定式喷淋抑尘;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2限值。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废水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运营期洗砂、筛分、车辆清洗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全厂无废水外排。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排布机具,避免多台高噪设备同步作业;高噪声工序全部安排在昼间施工;施工场界设置围墙声屏障;运输车辆途经敏感区域减速、禁止鸣笛,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2025)。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滚筒筛、给料机、洗砂机等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机型,设备底座加装减振基座;场内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剥离物、施工生活垃圾,其中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回收综合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交由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土石方剥离物优先场内回填利用,施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筛网、表层剥离物、废渣、沉淀池泥沙,以及检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均属于固体废物,其中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筛网由厂家回收处置,表层剥离物、废渣、沉淀池泥沙临时遮盖堆存,分期回填至已开采采坑。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

(六)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环境局****分局

邮政编码

735400

邮寄地址

****环境局****分局

传真电话

0483-****76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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