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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珍稀鸟类保护与监测项目和科普宣教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31日 10:1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3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111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市**镇珠江路9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54-****79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岗区**街6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1-****111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珍稀鸟类保护与监测项目和科普宣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2日
合同包1(珍稀鸟类保护与监测项目和科普宣教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1.5%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投标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现金、转账等形式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合理考虑在报价中,不单独列出。****公司名称:****;账号:4519 0714 0010 701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如需开发票,请将开票信息发送至****@163.com。,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珍稀鸟类保护与监测项目和科普宣教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原中标(成交)公告第一名弃标,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珍稀鸟类保护与监测项目和科普宣教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0.9705(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珍稀鸟类保护与监测项目和科普宣教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31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市**镇珠江路98号
联系方式:0454-****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岗区**街64号
联系方式:0451-****11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1-****1111
****
2026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