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公安局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福建-漳州-东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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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6-08-29 11:06:27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局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展开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局东侧地块位于福******局东侧(地块涉及西埔镇的西坑村、顶西村和西埔村三个行政村边界),地块四至范围:**东外环路,南至西铜路,******局,北至规划道路;调查地块红线内占地27211.06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7.43536,N 23.70242。根据现场踏勘结果,项目地块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为主。林地集中分布于地块北侧及中部区域,现为荒废林地,地表植被以龙眼树为主要树种,覆盖面积较大,构成地块主要土地利用类型。地块南侧一带分布有****加工厂房及居住楼房,形成局部的建设聚集区,企业厂房部分已搬迁腾空,居住楼房均已空置,部分楼房已拆除,现场可见拆除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砖块、混凝土碎块等)和遗留的生活垃圾。根据《关于“******局东侧地块”的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2023)****),项目地块用地规划用途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贯彻落实十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十填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号)等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的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方案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地块历史上有存在污染源,故本地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漳环保土[2024]4号)等系列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流程,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并开展了人员访谈。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识别和判断场地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确定污染范围及深度。

三、调查结果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经调查结果整理分析:

本地块所有土壤点位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地下水点位检测结果均未超过GB/T14848-2017中IV类限值,未发现异常情况。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开展,经过地块污染识别和采样调查工作,******局东侧地块符合建设一类居住用地的规划要求,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本地块土壤状况调查工作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

委托单位:****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1****1131

检测单位:****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7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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