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威海魏桥能源有限公司#5、#6抽凝机组改背压机组节能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山东-威海-环翠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公司#5、#6抽凝机组改背压机组节能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鲁环审〔2026〕83号

****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公司#5、#6抽凝机组改背压机组节能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张村镇**路177号,厂区原有的2×75t/h(3#、4#)及配套的2×12MW(#3、#4)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2×75t/h(1#、2#)及配套的2×12MW(#1、#2)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分别于2022年和2025年实施政策性关停。厂区现有2×30MW(#5、#6)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拟升级改造为2×6MW背压机组,2×130t/h(5#、6#)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运行方式由原来的2炉运行改为一用一备。改造后不新增锅炉容量,不新增建设用地,其他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工程。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取****服务局核准批复(威审服投〔2025〕25号),项目代码:****。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做好本批复列出的重点工作后,项目建设可以满足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策标准要求。我厅原则同意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技改后,电厂须同步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和全负荷脱硝改造。技改后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一电场三布袋复合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80m、内径2.4m的烟囱排放,项目投产前须完成烟囱内径改造。锅炉烟囱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9)表2标准限值要求;氨逃逸须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的要求。输煤栈桥、转运站、碎煤机室、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等废气分别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干煤棚、输煤廊道全封闭,并配套喷淋、冲洗设施,定期进行喷淋抑尘;氨水、柴油等在使用过程中应通过密闭管道输送,充装过程控制充装速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9)的要求。

厂区外煤炭运输须采用新能源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并采取密闭运输方式;石灰石粉、锅炉灰渣、脱硫石膏等物料须采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密闭运输;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须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

(二)持续做好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技改后,禁止继续排放温排水。进一步优化废水回用环节和排放去向,锅炉排污水、化水浓水排入凉水塔循环冷却水池用作生产用水,非采暖期全部回用不外排,采暖期不能回用部分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化水系统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后用作脱硫系统用水;脱硫废水经中和、沉降、絮凝、沉淀后用作干煤棚抑尘洒水;输煤廊道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配套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黄海海域。强化生产车间、废水管道、罐区、危废暂存间等场所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积极防控噪声污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材料吸声、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锅炉吹管前提前公告周围居民,吹管作业优先安排在昼间非休息时段,防止噪声扰民;尽量减少锅炉瞬时排汽次数,避免夜间排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不得违规贮存、转移、倾倒。锅炉炉渣依托现有渣仓贮存,粉煤灰依托现有灰库贮存,脱硫石膏依托现有石膏库贮存,以上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单位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利用不畅、超出专用贮存设施容量时依托临时渣场暂存,项目所依托临时渣场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防渗及选址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输煤系统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外售利用;化学水处理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废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脱硫污泥、锅炉烟气除尘废布袋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危废鉴别,在完成属性鉴别前,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积极开展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对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出现事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健全内部环境管理责任制度,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理,落实环保设施安全责任。

(六)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拟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4.9t/a、39.7t/a、3.37t/a以内。

(七)完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环境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各项污染物例行监测;依法依规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视频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烟囱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口和监测平台。落实《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5〕113号)有关要求。

(八)做好公众参与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环境局、****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生态环境影****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

2026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