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及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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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及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省关于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高质量完成我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及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培育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与内容

本次计划遴选培育机构,承担全县250名高素质农民及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育工作,共设6个培训班,其中高素质农民培育5个班,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1个班,具体任务如下:

序号

班级名称

班级类型

培育人数

补贴标准

1

粮油单产提升培训班

常规班

50人

2800元/人

2

中药材生产经营提升班

常规班

50人

2800元/人

3

水果产业企业负责人培训班

省级示范班

50人

5600元/人

4

农产品电商培训班

常规班

50人

2800元/人

5

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专题班

50人

6000元/人

6

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班

常规班

拟定70人

拟定2000元/人

培育内容需严格围绕粮油、中药材、水果、农产品电商及农机技能等主题,构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模块化课程体系,采取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相结合的模式,确保培训实效。

二、申报机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或成立满3年以上(含3年)。

2. 开设与培训主题相关的专业课程,持有与培训主题相关的办学许可核定的职业(工种)。

3.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4. 承担过农民教育培训、能完成学员招生组织,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管理模式和良好的后续跟踪服务能力。

5. 具备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配备满足100名学员集中授课、实践教学、食宿所需的完备教学设施设备、食堂及宿舍。

6. 能配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学管理团队,其中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管理团队需包含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班级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7. 配备能够满足培训需求并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与培训主题相关的专兼职授课教师不少于3人。

8. 具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应急管理等规章制度。

9. 能够开具财政、税务部门申领的正规票据。

10. 优先选用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

培育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和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

三、禁止申报情形

近三年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本年度培育任务:

1. 申报条件或培育过程弄虚作假的。

2. 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的。

3. 超出培育完成期限仍未能完成任务的。

4. 培育资金使用严重违规或违反合同协议,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行为的。

5. 培育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违法违规情况的。

6. 发生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 申报书:包含机构基本情况、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管理制度、申报的培育主题、培育方案、开班计划(含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实践教学计划等)、资金预算等内容。

2. 资质证明:法人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承诺书及截图。

3. 人员证明: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名单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与培育主题相关的专兼职教师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专职教师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兼职教师聘用协议等证明资料。

4. 场所证明:教学办公场所、已入库实践教学及观摩交流场所(附入库截图等证明)、食宿场地证明材料(如产权证、租赁合同、**协议等)。

5. 承诺书: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及跟踪服务承诺书。

6. 其他材料:近三年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完成情况证明(如有)、相关荣誉或资质证明。

五、申报与遴选流程

1.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4日。

2. 申报方式: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地址:****中心B栋B220室,联系人:李泽春,电话:0735-****896)。

3. 遴选评审:县农业****小组,对申报机构的资质、方案、实力等进行综合评审,经会议研究确定培育机构。

4. 结果公示:遴****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 培育机构对培育效果负最终责任,若将部分环节委托其他机构实施,需签订**协议并明确质量要求。

2. 培育任务需在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并按时提交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3. 资金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

特此公告。

附件:**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及基层农技推广 人员培训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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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

附件:

**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及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培训机构名称(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近3年内是否有不良记录

培训机构资产(万元)

培训机构面积

(平方米)

拟申报的培育主题

近三年承担涉农培训的情况(包括培训项目名称、时间、人数、培训效果等)

申报理由: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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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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