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峨**市绥山镇**街1号 | 468,800.00元 | 96.28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9900 | C****9900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社区村、樟海镇越溪河大塔滩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 | **市******社区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区樟海镇越溪河大塔滩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个饮用水水源(河流型)保护区 | 主要按照《**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技术指南》(D B51/T 3163-2023)开展**市******社区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区樟海镇越溪河大塔滩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主要工作包括:工作底图制作、预设布点、外业踏勘、《勘界定标报告》、饮用水水源保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2026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履约。 | 1.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中华人民**国测绘法》。 1.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2.技术标准: 2.1《**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技术指南》(DB51/T 3163-2023)。 2.2《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2.3《地籍调查规程》 |
袁兆珍(采购人代表)、李斌、杨洪强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后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100万元(含)以下:1.5%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收取,即:(50万元×1.5%)=7500元]。3.账户信息:账户名:******公司 开户行:****公司**分行 银行账号:811********00728163。4.特别提醒:此账号为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唯一账号,请供应商认真核对,谨防假冒,避免错误。另,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012,地址:****岸**瑶湾路300号。
名称:****
地址:**市**区****政务中心C区5楼
联系方式:187****9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天枢路 22 号 M0 ****社区 A 栋 1508
联系方式:0831-****99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友莉
电话:0831-****997
******公司
2026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