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9青阳蛤蟆岭至石台六都段公路改建工程(高铁站至缸窑段K19+540~K23+470)澄清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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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S219**蛤蟆岭至**六都段公路改建工程(高铁站至缸窑段K19+540~K23+470)

2.标段名称:S219**蛤蟆岭至**六都段公路改建工程(高铁站至缸窑段K19+540~K23+470)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疑问1:招标文件41页:项目经理业绩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资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④提供**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扫描件。(2)以上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相关扫描件,若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未体现项目评审因素(合同金额、交(竣)工时间、公路里程、任职人员、公路等级、建设性质等),必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不得分。(3)业绩证明材料中出现的项目经理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请问:提供的业绩证明4项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④提供**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页截图。”中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存在变更,是否以**公路系统网页截图中项目经理姓名为准是否**公路系统网页中体现的项目经理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即可

回复: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存在项目经理变更情况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为准。

(2)疑问2:招标文件41页:技术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资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④提供**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扫描件。(2)以上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相关扫描件,若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未体现项目评审因素(合同金额、交(竣)工时间、公路里程、任职人员、公路等级、建设性质等),必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不得分。(3)业绩证明材料中出现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与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必须为同一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请问:提供的业绩证明4项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④提供**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页截图。”中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姓名不一致,存在变更,是否以**公路系统网页截图中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姓名为准是否**公路系统网页中体现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即可

回复: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姓名不一致,存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变更情况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为准。

(3)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4、招标人:****

地址:**县蓉城镇庙前路13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吴博文

电话:191****9646

5、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一期三幢8008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汪志伟

电话:139****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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