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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变更**区地质环境薄弱区生态修复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我局于2026年4月13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号:永发改审〔2026〕25号),2026年7月10日**省、******厅联合召开指导会议,2026年7月12日**市山水办召开项目调整讨论专题会议;根据两次会议指导意见,及《****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66号)文件精神,同意变更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注销永发改审〔2026〕25号批复,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汀江流域**段受损山体生态修复与生态功能恢复项目(投资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全区范围。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对全区18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与24处受损山体进行生态修复。通过对受损山体采取地形地貌重塑、植被重建(TBS植草护坡+三维网植草防护+平台植草灌)、矿山复绿,配合坡脚护脚墙(挡土墙)、截排水设施、土石方挖填、土地复垦等技术手段,对场地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设截排水沟约17千米,护脚墙约2千米,植被重建面积约22.9公顷,土地复垦面积约0.84公顷。修复受损山体修复面积约19.2677公顷,修复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面积约14.8802公顷,合计生态修复总面积约34.1479公顷。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100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龙****改革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