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5000吨铝型材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626、****175(传真)
监督电话:****016
地址:**市龙蟠大道99****管理局****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年产5000吨铝型材项目
二、建设地点
**省滁****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省滁****工业园区,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项目租赁安****公司已建1#厂房,购置天然气热棒炉、挤压机、时效炉、喷砂机、抛丸机、1条卧式阳极氧化线、纯水制备机、冷却塔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吨铝合金型材的能力(包括1000吨基材、3000吨阳极氧化本色型材、1000吨阳极氧化染色型材)。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及高效的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铝棒加热炉、时效炉及氧化线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汇总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蒸汽锅炉采取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或喷砂过程会产生粉尘,抛丸机采取密闭一体化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喷砂机采取密闭一体式负压喷砂房,自带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均设置防爆装置,处理后的粉尘汇总后通过17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氧化线酸性废气采用采取不工作时加盖、工作时采用槽边侧吸罩+顶吸收集,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模具碱煮过程及氧化线碱蚀槽会产生碱雾,碱蚀槽及模具碱煮槽均采取不工作时加盖、工作时采用槽边侧吸罩+顶吸收集的方式收集产生的碱雾,经酸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硫酸雾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表6中有关规定;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铝棒加热、时效、氧化线烘干等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生态环境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以及《**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限值;蒸汽锅炉燃气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以及《**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中的有关标准。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含镍废水经1座5t/d****处理站(调节池+一级混凝沉淀+二级高分子重金属捕捉剂反应沉淀+砂滤)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阳极氧化线不含镍的混合生产废水以及废气喷淋塔喷淋废水、模具碱煮清洗废水、初期雨水一起经1座50t/d****处理站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表1中的间接排放****处理厂二期工程接管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与冷却塔排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起通过厂区总排****处理厂二期工程进一步处理。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废槽液及槽渣、含镍污水站污泥、含镍污水站更换的过滤材料、废润滑油、废含药剂的包装材料、废耐酸碱及含油的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建设150m3的事故池和50m3的初期雨水池,分别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确保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氧化线、罐区、专门含镍废水站、****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和化学品库等均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按《报告书》要求,项目需设置厂界外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9、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512-341181-04-01-639658)
******分局预审意见(天环〔2026〕53号)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