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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下山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6年) | ||||||
| 序号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依据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备注 |
| 1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订)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政府批准。 | ****政府 | ****中心 | |
| 2 | 在承包经营期内,对承包经营者使用的草原进行微调的批准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国草原法》(2021年4月29日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 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对承包经营者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个别确需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政府****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政府 | ****中心 | |
| 3 | 对草原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批准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国草原法》(2021年4月29日修订)第十三条第三款 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政府批准。 | ****政府 | ****中心 | |
| 4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条)第三十二条 ****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政府 | 党政办 | |
| 5 | ****小组设置的备案 | 其他类 | 《**省实施<中****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小组,报乡、民族乡、****政府备案。 | ****政府 | **** | |
| 6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批准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政府****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省义务教育条例》(2019年修正)第十八条第二款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政府教育****人民政府、****社区)批准。 | ****政府 | 党政办 | |
| 7 | 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修建住宅申请的批准 | 行政许可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十八条第一款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 ****政府 | ****中心 | |
| 8 | 对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批准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订)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政府****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 ****政府 | ****中心 | |
| 9 | 农村幼儿园举办、停办的登记注册 | 行政确认 | 《幼儿园管理条例》****委员会令第4号)第十二条第二款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政府登记注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政府 | 党政办 | |
| 10 | 初次兵役登记及信息核验更新 | 行政确认 | 《征兵工作条例》(2023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一款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政府兵役机关应当适时发布兵役登记公告,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政府****办事处,对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对参加过初次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信息核验更新。 | ****政府 | ****服务站 | |
| 11 |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草原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国草原法》(2021年4月29日修订)第十六条第二款 单位之间的争议,****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政府****政府处理。 | ****政府 | ****中心 | |
| 12 |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二款 单位之间的争议,****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政府****政府处理。 | ****政府 | ****中心 | |
| 13 |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政府依法处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政府****政府依法处理。 《****林场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国有林场管理机构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的,****人民政府****政府依法处理。 | ****政府 | ****中心 | |
| 14 |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条)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 (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 | ****政府 | 综合执法队 | |
| 15 | 对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条)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 (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 ****政府 | 综合执法队 | |
| 16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条)第四十条 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 ****政府 | 综合执法队 | |
| 17 | 对生活困难残疾人、对贫困残疾人、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的救助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第四十八条第四款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 ****政府 | **** | |
| 18 | 对特殊老年人的供养或救助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 ****政府 | **** | |
| 19 | 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 行政给付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第十八条 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级、****政府应当帮助返回的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对确实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安置。 | ****政府 | **** | |
| 20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九条第二款 ****政府****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政府 | ****中心(安监办) | |
| 21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一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省森林防火条例》(2020年修正)第十四条 森林防火期内,****政府应急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 ****政府 | ****中心 | |
| 22 | 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省义务教育条例》(2019年修正)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政府教****人民政府、****社区)、学校,应当经常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接受义务教育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庭给予帮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 ****政府 | 党政办 | |
| 23 | 森林防火期内,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 | 行政检查 | 《**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四条 森林防火期内,****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 ****政府 | ****中心 | |
| 24 |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行政检查 |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委员会令第9号)第十三条第二款 新生儿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监护人应当及****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报告;****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应当予以核查,****社区****中心通报有关信息。 | ****政府 | **** | |
| 25 | 监督社区戒毒人员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戒****办事处、****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社区戒毒措施。《**省禁毒条例》(2021年修正)第十二条 ****办事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禁种、禁制、禁贩、禁吸毒品的教育宣传,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办事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禁种、禁制、禁贩、禁吸毒品的教育宣传,落实禁毒防范措施。第十七条第一款 ****办事处、****政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分布情况,建立戒毒治疗、心理干预、帮扶救助、监督管理机制,成立社区戒毒、****小组。工作小组由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监护人、****委员会成员、社区民警、社区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等组成。 | ****政府 | ******建设办) | |
| 26 | 对农产品生产活动的指导、监管 | 行政检查 |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023年修正)第五条第三款 ****政府应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政府 | ****中心 | |
| 27 |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正)第八条第二款 ****政府、****办事处组织群众做好本管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第二款 ****政府、****办事处组织本管辖区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协助做好监督检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 ****政府 | ****中心 | |
| 28 | 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中华人民**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十三条 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 ****政府 | 党政办 | |
| 29 | 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备案 | 其他类 | 《**省食品安全条例》(2023年)第四十四条 食品摊贩应当向****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并在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备案情况通****管理部****管理部门。 | ****政府 | 党政办 | |
| 30 | 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设施 | 其他类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三十四条 ****政府交通运输****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 ****政府 | ****中心(安监办) | |
| 31 | 村规民约备案 | 其他类 | 《中****委员会组织法》(2025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政府备案。 | ****政府 | **** | |
| 32 | 城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 | 其他类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条第一款 ****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第四条第二款 ****政府****办事处****政府(****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 ****政府 | **** | |
| 33 | 临时救助初审 | 其他类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 ****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 ****政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