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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通产新材料产业园4栋401-2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9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12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通产新材料产业园 |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44.21平方米 |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1年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4,800元/月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否 |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研发用房 | ||
| 履约条件 | 1.承租人应在取得承租资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纳租赁保证金,缴纳租赁保证金为签订租赁合同的必备条件之一。如承租人未按期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出租人可立即取消其承租资格。 2.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园区物业服务单位办理入住手续。本物业的水费、电费由承租****园区物业服务单位按月结算,以园区物业服务单位的书面缴费通知单为准,本物业只提供正常办公用电。承****园区物****园区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出租人实施《****社区管理规约》,如:水电使用、电梯使用等;承租人自有车辆的出入、****停车场管理相关规定。 3.租赁物业不允许进行二次装修。 4.租赁期限内,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办公家具及公共区域物品不得随意损坏,禁止承租人在租赁物业内摆放重型设备家具等。 5.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承租区域内的安保、安全生产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并负责安全生产隐患的落实及整改。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城管、工商、税务、卫生、****园区物业服务单位等有关部门的管理。 6.因租赁期满,或****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终结履行,所造成的承租人装修及其他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7.鉴于通产新材料产业园更新改造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物业,但应提前6个月通知承租人,出租方无需因此对承租人作出任何补偿。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不退还。 8.承租人有以下行为时,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物业的;(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违建,不按出租人通知按时拆除该违建的;(3)承租人破坏承租物业结构或有其它危害承租物业安全或正常使用、或者影响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4)利用本物业进行违法活动的;(5)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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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租赁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优选承租人,意向承租人需在公告信息截止前需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竞价保证金。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按招租底价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出租。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后重新招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企业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市相关法规。 (2)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在**市有合法有效的工商和税务登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或为中外合资的中小型企业。 (3)企业无违反诚实信用的不良记录(提交承诺函); (4)承租人须是从事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检测(或认证)、生物信息技术和环保生命健康科学、半导体专用设备技术等相关领域的企业。 (5)企业研发产品须是健康、环保的,不能产生废水、废气、****工业园环境的物质。 (6)意向承租人及其控股股东未有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及其他违法活动记录。 以上条件应全部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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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承租意向申请书、入驻项目申请表(含项目介绍、团队背景介绍、相关专利证明等),上述资料核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2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
出租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 | 出租方地址 | **市**区朗山路28号通产新材料产业园1栋四、五楼 |
| 业务咨询人员1 | 陈小姐 | 业务咨询电话1 | ****6631 |
| 业务咨询人员2 | 黄先生 | 业务咨询电话2 | ****6219 |
| 联系地址 | **市**区朗山路28号通产新材料产业园1栋四、五楼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首次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6年9月5日止;此次公告期间如无意向承租人的,则招租公告往后顺延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顺延招租期间有意向承租人的,招租公告以每周一为节点自动截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