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鸿蒙AI****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50000.00元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7日
6、评审日期:2026年08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 项目编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 “鸿蒙AI****中心”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山****大学城创新谷孵化器**软件园8588号A2-1301 | 2473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8分 |
| 序号 | 名称 | 交货期 | 质量标准 | 质保期 | ||
| 1 | ****“鸿蒙AI****中心”建设项目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交付验收 | 合格 | 3年(软件三年内免费升级)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尉玲玲(组长)、吴洁、赵志宇(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由成交人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服务类的90%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3781.8元
五、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官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州东路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9-****0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与十里铺街建业五栋大楼E座10层
联系人:陈长河
联系方式:0371-****897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长河
联系方式:0371-****8970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