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招租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五一北路106****广场B座(2#楼)六层601
中标报价:租赁费最低控制价25000.00元/月;场地装修与设备采购最低控制价****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食堂招租项目(二次) | 本项目为****食堂外包招租(结合食堂经营)项目 | 依据招标确定的用餐标准,菜谱由双方共同商定并形成书面文件(每周菜谱需提前1日公示)。菜谱须实现“一周每日不重样菜品10种”,每月进行一次整体调整,同时根据季节变化优化菜品品类与口味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本项目服务期5年, 实行“3+1+1”期考核续签机制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成交人应确保提供的食品食材质量达到相应行业标准,必须从持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索取进货票据和三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建立进货台账,及时录入**省食品安全溯源系统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明华、陈瑞英、魏莉、赖丽姗、池燕青(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人应根据以下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a、以中标租赁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1.50%。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开户行:****分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000.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所有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邮箱:****@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联系人:池先生
联系地址:**市李纲东路10号
联系电话:0599-****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人:蓝斌、林霞、胡奇龄、郑淑明、高梦思
联系方法:0591-****8520分机8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林霞、胡奇龄、郑淑明、高梦思
联系方法:0591-****8520分机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