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流域船场溪(南坑镇村中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九**流域船场溪(南坑镇村中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九**流域船场溪(南坑镇村中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

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139****0478

地址:**省**市**县南坑镇**路1号

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苏红祥(项目负责人)0596-****910

地址:**省**市芗**南坑北路 19 号 13 幢

3.工程建设地点:**市**县

4.工程建设规模:拟建设河道整治长度 1.812km;清淤疏浚 1.812km;**防冲沿河护岸

2.418km;生态隔离带 2506 ㎡;涵洞5座。

5.工程交易地点:****交易中心(地址:**县****滨路21****中心六楼)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1%)

8.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00时

9.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省****公司、**县****公司、**荣****公司、**闽****公司、******公司、筑力(福****公司、******公司、中汇鼎天(福****公司、福****公司、核****集团有限公司、**县莲兴****公司、******公司、******公司、**创****公司、**市翔****公司、******公司(上述16家投标单位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11.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永****公司提交的“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金额错误,不符合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1.3条款要求,商务评审不通过。

1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相关信息:

(1)中标候选人:****

(2)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本项目未要求企业业绩。

(4)投标报价:¥****613.39元

(5)项目负责人:黄小平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编号:闽235********03696

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本项目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6)项目技术负责人:刘春钟

职称证书及证号:职称证书(中级工程师)闽 Z009-78070

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本项目未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类似工程业绩。

(7)其他管理人员:

序号

岗位名称

姓名

岗位证书类型

岗位证书编号

1

安全员

邓琴

C类人员

闽**C3(2025)****246

2

材料员

曹孔侠

材料员

035********72000027

3

机械员

傅雅祯

机械员

035********72000038

4

劳务员

卢小兵

劳务员

035********72000039

5

设备安装施工员

林达

设备安装施工员

035********72000050

6

市政工程施工员

林信启

市政工程施工员

035********72000045

7

市政工程质量员

官勇亮

市政工程质量员

035********72000030

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本项目未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类似工程业绩。

(8****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报价等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评审内容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资格文件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商务文件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经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13.软硬件信息异常情况:无

14.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从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6.公示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日

17.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8.监督部门:****建设局、****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270、0596-****380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31日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