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博环项管〔2026〕38号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圭地河重点支流良西河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审批
广西-玉林-博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玉博环项管〔2026〕38号 ****关于圭地河重点支流良西河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2026-08-31 10:07

**县****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圭地河重点支流良西河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性质

项目(项目代码:****)性质为**,位于**县文地镇茂石村榕木根屯(项目起点坐标:良西河起点E110°10′25.116″,N21°56′50.099″;生态沟渠起点E110°10′16.793″,N21°56′53.218″;终点坐标为:E110°10′34.251″,N21°56′38.001″)。

二、建设项目内容

圭地河重点支流良西河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499.24万元;项目包括旁侧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两部分建设内容,旁侧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生态沟渠长550m,水质净化系统采用潜流湿地,总面积为2950m2,改造生态塘1050m2。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修复长度550m,河道基底整理150m3;河滩湿地550m2。一体****泵站一套,内设一体化提升泵2台,潜污泵Q=10m3/h,N=0.75kw,一用一备。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本项目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文地镇茂石村榕木根屯,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

根****生态环境厅2026年1月29日发布的《****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5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6〕110号),2025年**县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以及CO日平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水环境:根据****公布的《**市2026年6月地表水环境信息》,2026年6月,**(大伦河)长岐断面水质为Ⅱ类,**河自良渡口、九洲**角断面、**河山脚村断面水质均为Ⅲ类。因此,九洲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监测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生态环境:本项目根据现状调查,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调查未见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保护物种。

四、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应措施进行建设项目。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避免雨天施工,随时和气象部门联系,并了解大暴雨的时间和特点,以便雨前将填铺的松土压实,争取土料随挖、随运、随铺、随压,减少松散土的存在。

②合理堆置开挖出来的土方,尽快拉运回填,建筑材料应使用篷布严密遮盖。工程施工中要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施工期土方要做到及时清运、回填。

③工程施工做到分区、分片进行,不全面铺开,以缩短单项施工期开挖裸露地面时,必须采取定时洒水、土方定点堆放并遮盖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

④工程完工后,尽可能恢复自然植被、掩盖施工痕迹、保护生态环境,使之与自然环境和风景相协调。

(2)植物保护措施:

①对临时占地区域播撒种子恢复原有植被及其使用功能。

②项目施工时,应明确施工建筑红线,严禁跨越红线施工。随着施工结束以及后期植被恢复的实施,将有利于改善临时占地的植被现状,有利于生态环境条件的改善。同时,项目施工期加强教育环保培训工作树立环保意识。施工建筑材料必须集中堆放并使用篷布遮盖。施工期定时对施工工地进行洒水抑尘。

③根据当地农业特点,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农作物收获时节进行施工。

④施工结束后,尽快拆除施工设施,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优化配置植物应做到因地制宜,引进物种要慎重尽量引进乡土种。

(3)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在项目施工时,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布置,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将固定的机械设备等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并设置隔音设施降低施工噪声。

②施工场地周边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做到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既可以起到隔声的效果,又能减少施工对周围野生动物的影响。

(4)生态风险防范措施:

禁止引入入侵植物种类,优先选择乡土种、本地种或已被证明无入侵风险的物种、加强管理,不允许任何人将未知种类植物种植于工程区。

(5)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产生大量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者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应当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采取覆以防尘网等防尘措施。

②避免在春季大风季节以及夏季暴雨时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遇有大风天气时,应避免进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业并采取喷水抑尘措施。

③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迎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取洒水、密闭存储、围挡、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以减少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搅拌过程中的粉尘外逸,从而降低工程建设对当地的空气污染。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cm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cm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防尘布或遮蔽装置的完好率必须大于95%。

④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3天内未能清运或覆土绿化的,堆放至本项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防尘措施。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

⑤装载水泥、砂料等物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若无密闭车斗,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并用苫布或篷布遮盖严实;根据需要装载物料后进行洒水抑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

⑥运输车辆在出入购料处和施工场地时,应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避免运输扬尘;对运输物料的车辆应谨防装载过满,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避免沿途物料抛洒。散装车辆装运土方的高度不得超过马槽的高度,文明装卸和驾驶,在装卸点须对散落在车顶、蓬布外部等处的物料进行清扫。

⑦运输车辆行驶****学校时注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防止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对固边居民点造成影响。

(6)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村民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施肥。

②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7)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设备,施工机械尽可能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

②对噪声较高的机械采用减振基座、隔声挡板,安装消声器或临时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③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提倡文明施工、环保施工。

④施工区域设立隔声围挡。项目施工区域过敏感保护目标附近和施工运输便道过敏感保护目标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和限速标志,严禁超速行驶影响居民安全和生活。

⑤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其能在正常状态下运转,防止由于机械设备的“带病”工作而提高噪声声级。

(8)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公司,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由施****政府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②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施工场地设置的垃圾箱收集以后,送至周边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理。

③隔油沉淀池油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掏、清运处置。

④施工期间挖出的土方能利用土方用于回填,其他土石方如河道清淤底泥,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清运处置。

2.运营期

(1)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①水生动植物管护:对水生动植物进行日常性巡查及维护。其中主要包括挺水植物养护、浮叶植物养护、沉水植物养护、水生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水生动物的养护。根据水质及生物监测结果,及时分析水域生态状况,并根据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优化调整措施。

②景观水面保洁:主要对湿地景观水面进行日常清理,及时对水面漂浮物、枯死的植物残枝烂叶等进行打捞,并对水生植物进行定期修剪,保持景观水面的清洁。

③水体污染控制:观察水色、底栖动物栖息、植物生长等情况,并及时作出反馈;巡查是否存在严重的污染排放现象,及时禁止并上报相关部门。

④常水位控制:通过控制排水,在干旱期及时补水,控制水域水位,对本项目所在地区域生态环境现状的调查分析,并对本项目工程建设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明确了项目评价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水生植物种植、水土保持等相应的环保措施,建设单位认真按照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逐一落实,施工期制定并遵守环保管理制度,将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将会降到最低。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人工湿地建成以后,出水标准高于现阶段排放至良西河的污水水质,降低后续良西河水质恶化的风险,从源头上对污水漫排采取控制措施。人工湿地的建设可有效降解水中的污染物,减少了潜在性的内部污染源,有利于水质的改善,通过湿地的建设可涵养地下水源,且保护了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护当地乃至周边地区的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该项目运营后对当地的生态影响起到积极的作用。

(3)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完成之后,由于施工活动影响远离的动物逐步适应项目周边的生境,回到项目周边生活,工程建成之后会采取相应的植被恢复措施,将弥补占地造成的植物损失及其水源涵养功能的下降;运营期间占地范围内的水塘永久性地转变为湿地。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的主要植被类型,不会对植物产生明显影响。

(4)入侵物种的扩散蔓延风险及其防控措施:

针对区域内的外来物种做专门普查,发现后及时进行清除和处理,防止其扩散。对现有的外来种等,利用工程施工的机会,对有种子的植物要现场烧毁,以防种子扩散,在临时占地的地方要及时绿化等。

(5)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完成后,湿地植物丰茂,将进一步对微量恶臭气体产生净化和吸附作用,后期通过增加了周边的绿化种植面积,有利于周围空气环境的净化。

(6)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设值班人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7)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座垫。

②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把噪声影响限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确保场界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③定期进行设备维护。

④在周围种植绿化树种,增加噪声衰减量。

(8)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本项目运营期不设值班人员,无生活垃圾产生。

②湿地植物定期收割后作为养殖饲料出售或送给周边村民作为厨房引火材料。

③填料交由**回收利用机构进行处置。

④生态塘淤泥定期清理晒干后作农田肥料。

(9)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委员会第7号令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二、水利—3、防洪提升工程中的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目前已取****改革局印发的《关于圭地河重点支流良西河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等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可行。

(10)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选址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文地镇茂石村榕木根屯,永久占地(不含临时占地)面积4550m2(其中潜流湿地2950m2,生态塘1050m2)/长度1.1km(其中生态沟渠长0.55km,良西河治理修复长度0.55km),根据《******局关于圭地河重点支流良西河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项目》,项目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区,项目所在区域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不涉及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不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11)项目与**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

本建设项目与**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对应措施。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九、**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项目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运行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策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办理用地、用林、水土保持、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2026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