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16035 | ||
| 委托机构 | 中国长城****公司新****公司 | 所在地区 | **维吾尔自治区 |
| 发布时间 | 2026-08-31 11:23:29 | 项目来源 | 中国长城****公司 |
| 联系人 | 刘燕 ,范春艳 | 联系电话 | 131****8290,158****5664 |
中国长城****公司新****公司对****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公司新****公司拟对****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6-06-30,债权总额2,434,192.86元,其中债权本金2,143,481.61元,利息290,711.25元,其他权益0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成立于2013-04-18,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军岩,注册地址******县兴**境内、****水库南侧、218国道东侧。经营范围:纸巾纸生产。销售:生活用纸、纸巾纸、建材、家具、五金产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等;房地产租赁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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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1、**鑫业****公司股东****开发区财政局,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等。2、赵军岩系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胡卫前为关联方。
五、资产亮点
1.该债权中保证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2022)新库市经证字第2262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和(2023)新库市经证字第4031号《执行证书》),不再涉及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问题。 2.债权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该笔债权已经完成执行主体变更。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资产处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则,任何意向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当然取得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或标的资产的任何购买保证。
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