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6821 | ||
| 委托机构 | 中国长城****公司新****公司 | 所在地区 | **省 |
| 发布时间 | 2026-08-31 11:25:40 | 项目来源 | 中国长城****公司 |
| 联系人 | 范春艳 | 联系电话 | 158****5664 |
中国长城****公司新****公司对****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公司新****公司拟对****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6-06-30,债权总额89,839,900元,其中债权本金48,000,000元,利息41,839,900元,其他权益0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林连宁、许长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林连宁,注册地址****市**区化工工业区金汇东路1999号,经营范围为再生**回收、加工及批发销售;销售:金属材料。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人**凤****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县面积为45805㎡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1、保证一:林世樵、陈秀芳系配偶关系,林世樵为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 2、保证人二:林连宁、许长由为债务企业股东。 3、保证人三:实际控制人****公司---**龙****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培木。由**鸿泰****公司全额出资设立。企业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经营范围加工、销售。
五、资产亮点
1、该资产抵押物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且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法律要件齐全,债权人实际已取得对抵押物的控制权(抵押权),押品可控性较好。 2、该资产主要抵押为位于****市**县,**GDP在**省84个县市区排名中游,区域生产增长、商业活跃、市场繁荣度较强,当地区域经济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该项目抵押****开发区,资产区域位置较好,具有一定投资开发价值。
六、其他情况说明
1.该户资产3笔债权经一审、二审判决后均已取得生效判决,目前该项目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已对债务人及担保人的抵押资产、账户资产及其他财产完成查封保全工作。2.该笔债权抵押物已经过司法拍卖的市场验证,抵押物价值具备一定的公允性。 3.本次资产处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则,任何意向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当然取得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或标的资产的任何购买保证。
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