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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1、2026年**9.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施工第三标段招标文件原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团队实力:“①项目经理(4分):具有1项高标准农田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加2分,2项及以上加4分;无高标准农田施工项目经理业绩不加分。注:项目经理业绩可与企业业绩重复。”现变更为:①项目经理(4分):2021.1.1-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通过时间为准,具有1项高标准农田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加2分,2项及以上加4分;无高标准农田施工项目经理业绩不加分。注:项目经理业绩可与企业业绩重复,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施工合同(合同必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载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或评标办法相关指标的,可以补充提供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转包业绩、联合体业绩(工程总承包(EPC)联合体除外)、勘察设计业绩、市政道路业绩、单纯水利管道业绩、无竣工验收文件全部不计分。标书代写
2、2026年**9.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一标段招标文件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⑥项目团队:拟需要现场专业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人,所有人员均需具备水利水电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现变更为:⑥项目团队:拟需要现场专业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人(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所有人员均需具备水利水电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3、补充图纸文件。
3、本变更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变更为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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