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新办企业免费
刻制印章项目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关于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
2、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371号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0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4、结果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3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5、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2日9时00分(**时间)
二、废标原因:
****财政局文件(2024年第1号),****关于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投诉处理决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构成了对中小企业的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1成立。
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投诉事项2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中标结果无效。
****现做出如下认定:
虞****公司中标结果无效。项目废标。
三、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四、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漓江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5****9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土地局家属院7排1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76****3803
3.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省**县**镇滨河路
联系电话:037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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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08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