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项目建设过程
1、工程概况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
2、项目建设过程
(1)2024年8月26日,****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县**支流源头生态保护修复与水污染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2025年1月7日,******局出具了《关于**县**支流源头生态保护修复与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用地地类权属证明》。
(3)2025年2月10日,******局出具了《关于**县**支流源头生态保护修复与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
(4)2025年1月3日,受****委托,****编制了《**县**支流源头生态保护修复与水污染防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5****环境保护局审批,2025年5月16日,****保护局以“山环评审[2025]52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5)2025年6月**县**支流源头生态保护修复与水污染防治工程开工建设,于2026年7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并投入运行。
(6)2026年8月,****委托****负责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考察踏勘了工程区现场,进行了资料收集和分析,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县**支流源头生态保护修复与水污染防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2026年8月17日,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召开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查会进行自主验收。项目运行至今未收到相关投诉问题。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介绍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委托编制的项目环境影****环境保护局以“山环评审[2025]52号”进行了批复。工程验收调查时的工况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保机构设置及环境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建立健全了环保组织机构,加强了监督检查,落实了环保目标责任制。工程投入营运后的环境管理工作由****具体负责。
四、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30日起公示1个月时间
2、公示内容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项目验收意见、环保执行情况
3、联系方式
①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索朗次仁
联系电话:139****0071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开发区金珠西路158号阳光**
联系人:房工
联系电话:136****0755
传真:0891-****360
邮箱:****@qq.com
附件:**县**支流源头生态保护修复与水污染防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全文本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自治区/**地区/**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