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延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修复 再生高值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审批
河南-新乡-延津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修复 再生高值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修复

再生高值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修复再生高值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拟租赁****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建设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修复再生高值化利用项目。项目建设1条年处理1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极片废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回收处理磷酸铁锂正极极片废料1万吨/年。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号2607-410726-04-01-493797。

项目位于**市****开发区内,租赁****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厂区西侧为河****公司,南侧为****公司空地和厂区外的新长大道,东侧为****公司生产厂房,北侧为****公司空地和办公楼。项目周围近距离敏感目标主要为南侧410m处的北孟湾村、西南788m的马孟湾村和西北815m处的沙门城址文物保护区。

二、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热解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一套“焚烧炉焚烧+急冷+覆膜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两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塔”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破碎、一道剥离及分选工序颗粒物进入1#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振动筛分、**剥离及分选工序颗粒物进入2#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磁选、研磨及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进入3#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黑粉暂存仓产生的颗粒物由仓顶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以上处理后的废气集中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经处理后,二噁英类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0.5ngTEQ/m3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炉窑企业污染物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mg/m3)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120mg/m3,25m高排气筒内插法计算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80mg/m3)要求和《**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通用涉VOCs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0mg/m3)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企业排放口排放浓度10mg/m3)标准限值要求以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通用涉颗粒物企业排放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气喷淋废水进入一座3m3中和水池,投加氢氧化钙中和生成氟化钙沉淀,经板框压滤后**回用于喷淋塔用水,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雄塑厂区现有1座10m3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一同经厂区总排口排****处理厂。

本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为pH6~9、COD74.69mg/L、BOD517.5mg/L、SS53.44mg/L、氨氮3.91mg/L、总氮0.42mg/L、总磷0.42mg/L,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营运期高噪声设备主要为项目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安装减震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经预测噪声源对各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 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氟化钙渣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在鉴**果出来之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执行,待鉴**果出来后根据鉴**果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废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分拣杂质、磁选产生的铁粉、废旧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三、环评结论要点

****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修复再生高值化利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可行。该项目环保处理工艺先进,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可取得较高的环境效益。在采取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2日),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或补充信息。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络查阅及下载方式:

https://pan.**.com/s/1a5vtlNlsOTqb0driiobBgwpwd=yk2x 提取码: yk2x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场查阅方式:**市****开发区****公司厂区内一期厂房101室。

查阅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主要调查相关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与建议等。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填写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也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的方式进行参与。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9****6680

电子邮箱:139****6680@139.com

通讯地址:**市****开发区新长北线以北、纬五路以南****公司院内

邮政编码:453200

八、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137****8367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区**铺东路4号2号楼6层614号

邮政编码:450000

九、意见征询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2026年8月3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