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各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FT00-0606-005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审批
北京-北京-丰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岳各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FT00-0606-005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岳各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FT00-0606-0056地块初步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信息
调查地块位于**市**区岳各庄村、小井村,中心坐标为:东经116.277746°,北纬39.877886°。

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A33基础教育用地。
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整理收集现有地块信息资料,调查地块FT00-0606-0056地块原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乔木林地”,为“国有地、集体地”,原土地所有权为******经济**社、北****经济**社所有,原地上构筑物主要****基地、**京丰岳各庄****中心、**绿化队养护班办公房、公园绿地。

本次调查地块的关注污染物包括:苯系物、有机农药类(灭蚁灵等12项)、二氯乙烷、萘、甲基叔丁基醚、重金属(铜、砷、锰、铬(六价)、镉、铅、镍)、石油烃(C10-C40)。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三、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中辉国环(北****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北路**长楹天街写字楼**星座2栋2802室
联系方式:李工****4445
四、初查报告结论

1、本次调查地块为岳各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FT00-0606-0056地块,地块位于**区青塔街道、六里桥街道。2024年9月15日,****政府签发了《关于授权岳各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丰政函﹝2024﹞380号),由****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土地开发建设工作。

根据《岳各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成果报告书》(2025规自(丰)测字0008号补1),本次调查地块用地面积约45708.2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A33基础教育用地。

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整理收集现有地块信息资料,调查地块FT00-0606-0056地块原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乔木林地”,为“国有地、集体地”,原土地所有权为******经济**社、北****经济**社所有,原地上构筑物主要****基地、**京丰岳各庄****中心、**绿化队养护班办公房、公园绿地。

2、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A33基础教育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根据2026年6~7月份勘察时所揭露的地层及地下水分布情况,地块地表以下14.5m深度范围内仅揭露到1层地下水,地下水类型为潜水,主要赋存于卵石层,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为10.40-11.11m,稳定水位高程为35.79-35.92m。调查地块地下水为自西北向东南流动,与区域地下水流向一致。

4、本项目调查通过采用判断布点与随机布点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采样点布置。现场勘察与采样期间共完成12个土壤采样孔,包含3眼地下水监测井兼具土壤采样孔的钻探、成井工作。共采集土壤化学检测分析样品62个(含7个平行样)、地下水检测分析样品4个(含1个平行样),钻孔深度为6.00~14.50m,采样深度范围为0.5~11.5m左右。

土壤样品主要检测指标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12项)、甲基叔丁基醚等指标;地下水样品主要检测指标包括土壤检测项对应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12项)、甲基叔丁基醚和关注污染物,除此之外还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 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中所有指标(不含2个放射性指标和2个微生物指标)。

5、根据62个(含7个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汞、砷、镉、铜、铅、镍、石油烃(C10-C40)等7项因子指标均有检出,所有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对应因子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6、根据4个(含1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pH值、石油烃(C10-C40)、总硬度、氯化物、氟化物、氨氮、耗氧量、硫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色度、浊度、锰、碘化物、铅、砷、铝、镍、钠等20项指标均有检出,除了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锰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GB/T 14848-2017)的Ⅲ类要求,其余检出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烃(C10-C40)满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附件5**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锰超标为区域地下水特征,与调查地块人类活动无关,且调查地块内历史未设地下和地上储藏池(库)、地下水取水井等取用地下水设施,调查地块地下水不进行开发、不饮用,无暴露途径,不会对未来居住工作人群造成健康影响。调查地块所在地地下水无特征污染问题存在。

综上,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岳各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FT00-0606-0056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作者(潜水,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8-31 11:1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