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沁院EPC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晟沁院EPC项目
2、项目编号:****;招标编号:洛建招2026-22
项目代码:2512-410311-04-01-177425
3、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8月19日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二、变更内容:
1、原公告中: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09时05分(**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加急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09时05分(**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六室。”加急标书代写
2、原文件中: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企业荣誉:“2、申请人2023年1月1日以来被列为工程建设领域“红榜”或“红名单”企业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注:(1)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申请文件中须附证书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现变更为:
“2、申请人2023年1月1日以来被列为工程建设领域“红榜”或“红名单”企业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注:(1)申请文件中须附证书的扫描件或相关部门发布文件的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的,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提供相关部门发布文件的,以相关部门发布文件的时间为准,提供网站公示截图的,以公示发布时间为准。)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变更公告同时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本公告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公告相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
3、请各申请人重新下载“答疑文件”(如有),并以此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4、申请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伊滨区科技大厦A座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0****0505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中州中路329****广场2502室
联系人:常女士
电 话:186****1780
监管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市****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3077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