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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经研究,现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答疑,并对相关时间安排作出调整。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撬装厂家资质需要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请问是否在公告中增加此项证书要求
答复:需要增加,所有潜在供应商均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压力容器制造等三个许可项目)。
问题2:公告中第二条第4点要求的《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和第5点要求的各项试验报告均为设备生产过程中取得与出具的,而非投标时出具,是否可以要求提供已生产完的设备相关证书为证明依据
答复:提供已生成完的《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和各项试验报告。
问题3:请招采人提供具体的评选办法。
答复:具体评选办法见下表
问题4:请问是否可以提供主要部件的品牌以及更详细的技术规格书供报价人参考
答复:主要部件的品牌及更详细的技术规格书、流程图等相关文件详见本答疑的附件。
二、时间安排调整
原定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日下午3时00分,现作如下调整:标书代写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顺延至:2026年9月7日下午3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不变:**市**区劳动东路238号16楼********公司。
请各潜在供应商据此安排时间,重新准备申请文件。除上述澄清内容及时间调整外,原招采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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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