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伊犁哈萨克自****财政局3号楼1层105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24MB****9255
成交价:人民币610,500.00元(大写:陆拾壹万零伍佰元整)
评审总得分:90.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 1 | ****2026年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 为****提供办公区内各会议室、公共区域、附属用房的日常卫生保洁服务;单位食堂饮食服务;办公用车驾驶服务等后勤服务(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及要求)。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 按磋商文件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
五、****小组成员)名单:
刘存华、邓山催、丁晓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61.05万元为基数,按1.5%费率计算,并按8折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326.00元(人民币大写:柒仟叁佰贰拾陆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质疑与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联系地址:**县东买里路
联系方式:0999-****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潘永华 0999-****211
联系地址:****市**西路705号融和大厦A座14楼1407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丽媛
电话:0999-****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