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至2027白云区一、二、三、四级市政管网市场化运维巡查等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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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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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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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至2027**区一、二、三、四级市政管网市场化运维巡查等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2026至2027**区一、二、三、四级市政管网市场化运维巡查等服务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2026至2027**区一、二、三、四级市政管网市场化运维巡查等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龚家寨街道贵耐搬迁楼底层2-14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 1 本项目评分细则企业业绩分项:投标供应商提供 2021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市政管网运维巡查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提供一个得 5 分,满分 10 分;类似业绩须配套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政府采购网核查,业绩服务内容均为管道疏通、清淤维修,不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市政管网运维巡查类似服务业绩,不符合得分条件,该项不应计分,评审委员会给予满分 10 分,评审结果有误。 质疑事项 2 本项目评分细则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分项:接到采购人通知在 0.5 小时内响应,并在 2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得 5 分。 ****公司为外省企业,在**市无同类市政管网运维巡查业绩,未在本地设立办公场所、配置常驻服务人员,不具备承诺 0.5 小时响应、2 小时抵达服务现场的履约条件,该项承诺属于虚假响应,不应计分,评审委员会给予 5 分存在评审错误;请求核查其本地服务保障能力,****公司提供在**市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 该公司即便中标后临时组建队伍,亦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应急响应要求,不具备履约能力。
事实依据:1.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明确约定业绩认定标准为市政管网运维巡查类似服务,管道疏通、清淤维修与管网运维巡查服务范围、工作内容不一致,不属于同类业绩,不得作为计分业绩;****政府采购****公司公示业绩内容。 2.招标文件设置 0.5 小时响应、2 小时抵达现场的应急服务要求,该履约条件依赖项目所在地常驻办公场地、在岗服务人员作为保障;****公司作为省外企业,无本地配套服务**,所作响应承诺不具备可履行性,构成虚假响应。 3.****委员会对上述两项不符合得分条件的分项予以计分,致使****公司主观分获得满分 65 分,评审结果影响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序,损害质疑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改变评审因素和评审分值。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求:1.请贵单位依法接收本质疑,****委员会对****公司投标文件相关评分项进行复核; 2.复核【企业业绩(满分 10 分)】分项,取消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对应的得分,重新核算总分; 3.复核【服务响应时间承诺(5 分)】分项,核查****公司在**市本地履约保障能力,责令其提交**市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佐证材料;查实存在虚假响应的,取消该项得分,重新核算总分; 4.根据复核后的总分重新排序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依法更正中标评审结果; 5.若查实****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违法情形,请依法严肃处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黑名单;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事项1:本项目评分细则企业业绩分项:投标供应商提供 2021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市政管网运维巡查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提供一个得 5 分,满分 10 分;类似业绩须配套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政府采购网核查,业绩服务内容均为管道疏通、清淤维修,不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市政管网运维巡查类似服务业绩,不符合得分条件,该项不应计分,评审委员会给予满分 10 分,评审结果有误。 质疑事项1回复:****公司提供的业绩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市政管网运维巡查类似服务业绩,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委员会复核:****公司提供的该业绩合同内容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市政管网运维巡查类似服务业绩,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 质疑事项2:本项目评分细则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分项:接到采购人通知在0.5 小时内响应,并在 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得 5 分。 ****公司为外省企业,在**市无同类市政管网运维巡查业绩,未在本地设立办公场所、配置常驻服务人员,不具备承诺 0.5 小时响应、2 小时抵达服务现场的履约条件,该项承诺属于虚假响应,不应计分,评审委员会给予 5 分存在评审错误;请求核查其本地服务保障能力,****公司提供在**市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 该公司即便中标后临时组建队伍,亦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应急响应要求,不具备履约能力。 质疑事项2回复:****公司按照采购文件评分表中规定的内容提供了承诺函,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委员会复核:****公司按照采购文件评分表中规定的内容提供了承诺函,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 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质疑事项1回复:****公司提供的业绩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市政管网运维巡查类似服务业绩,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委员会复核:****公司提供的该业绩合同内容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市政管网运维巡查类似服务业绩,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 质疑事项2回复:****公司按照采购文件评分表中规定的内容提供了承诺函,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事实依据:****委员会复核:****公司按照采购文件评分表中规定的内容提供了承诺函,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 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特此回复!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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