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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38分钟前 | 公 开 人:莆****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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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公司破产清算案 接管通知 莆****公司及有关人员: ****法院根据**市城****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7月29日作出(2026)闽03破申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法院于2026年8月13日作出(2026)闽0303破9-1号决定书,指定****担任莆****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管理人接管莆****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你公司及相关人员有妥善保****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义务。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公司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实际控制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于2026年9月2日前协助管理人接管上述材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你公司及相关人员若拒不配合管理人工作或怠于履行清算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以及《****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等相关规定,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并予以公告。 莆****公司管理人 2026年8月18日 (管理人通讯地址:**省******中心609****服务中心,联系人:林女士133****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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