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学院新校区(新蒲)建设项目-电子工程系、机械工程系单体建设及附属工程 |
项目地址 : 新蒲新区 |
| 联系人 : 张柯 |
联系电话 : 131****3322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9-10 14:00:00标书代写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09-10 14:00:00标书代写 |
| 附件 : 公告1.jpg 公告2.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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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正文
项目公告
一、项目及品目概述
****学院新校区(新蒲)建设项目-电子工程系、机械工程系单体建设及附属工程电线电缆材料采购。
二、招标预算及范围
1.项目招标预算控制价为大写捌佰陆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小写****500.00元)。工程范围:本项目所需的电线电缆采购。投标人不允许超过该控制价。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
3.结算计价规则:以合同洽谈为准。
4.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全面响应计价规则、现场施工履约能力、总施工工期、货物质量标准、售后质保服务等全部实质性内容;
5.计价单位元(以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
6.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的电线电缆采购。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8月28日至 2026年9月10日14:00时,在平方网(https://www.****.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3收款单位:******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沙冲北路支行
账号:149********005735
开户行行号:313****49028
三、招标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
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五、根据《招标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是√否,具体内容为:(/)
特别提示:如招标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招标的,招标文件应当遵守《招标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十二条规定。
六、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营业执照,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3 本项目投标人需为招标人投标人库合格投标人,未入库或入库未成功不能参与该项目
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人
1.招标人名称:****
2.地址:**市**区高新路街道高**路 2 号智汇云锦 B4 栋 12 层
3.联系人:张工
4.联系电话/传真:131****3322
5. 电子邮箱:/
八、代理机构
无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集团第七****公司纪检部
监督电话:0851-****6702
详细地址:**市**区**路富中商务大厦3楼
第二节 √货物要求 □服务要求 □工程要求
一、√货物范围 □服务范围 □工程范围
本项目所需的电线电缆采购。
二、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货物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三节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品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有意愿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符合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和会计师注册证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招标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投标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无
(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明)
(四)本品目□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明)
公告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