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C2地块圣龙广场1-2裙楼栋1-4层17室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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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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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8-31 挂牌结束日期 2026-09-24
保证金(万元) 860
交易机构: ****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经理 027-****5683
转让方 ****

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开发区3C2****广场1-2裙楼栋1-4层17室
转让底价 8590.97万元
挂牌日期 2026-08-31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9-24
资产概述
****开发区3C2****广场1-2裙楼栋1-4层17室的商业房产,房产建筑面积16489.40㎡,土地面积15229.81㎡,本次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存在部分占用状态,转让方承诺完成标的全部腾退清场工作。
标的所在地 **省 - **市 - **区 - ****开发区3C2****广场1-2裙楼栋1-4层17室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截止2026年8月31日处于占用状态,转让方承诺完成标的全部腾退清场工作。该房地产公开转让成交后且转让方完成腾退清场工作后,交易双方签署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将全部交易****交易所指定账户。双方共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产权过户手续办结后,将全额交易价款拨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取得,原持有共有人未完成产权过户,本次交易存在二次过户情形并产生相应费用。首次过户相关费用由原持有共有人全额承担;二次过户至受让方过程中,依法应缴、补缴的税费及各类相关杂费、未尽列明费用,由交易双方按要求各自承担。自二次过户完成之日起,标的对应的物业费、水电气费用由受让方负责缴纳。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中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门牌号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管理部门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完全知晓转让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房地产限购政策,不因转让标的办理过户中的风险,而请求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承担责任。
5、转让标的不存在查封、抵押等债权债务关系,转让方拥有完全处分权。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资产名称 ****开发区3C2****广场1-2裙楼栋1-4层17室
地址 ****开发区3C2****广场1-2裙楼栋1-4层17室
房产证号 武房权证经字第****000700号
建筑面积 16489.40(平方米)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8-31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6、转让方提出: (1)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由转让方前往办理,受让方予以配合。 (2)自产权过户手续办结并交付受让方之日起发生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行负责处理,交付日期之前(含)则均由转让方承担;若涉及水、电、气过户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及承担费用; (3)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应向光谷联交所支付的相关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受让方在未办理完产权变更过户手续前不得对标的资产擅自进行利用,如因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或经济赔偿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中信****公司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转让标的以现状交割,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已完全认可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资产有瑕疵而拒绝接收,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9、意向受让方应对****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860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交易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应向光谷联交所支付的相关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中信****公司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核准或备案 核准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银行****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8-21
评估基准日 2026-06-22
评估值(万元) 8590.97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资产评估报告.pdf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31
招标公告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C2地块圣龙广场1-2裙楼栋1-4层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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