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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文件”是“自 贡市**区长土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投标最高限价进行以下修改:
修改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7.3.1 |
履约担保 |
投标最高限价 ****6320.40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5 %。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银行****公司出具的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银行出具****公司****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建设厅****管理委员****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 号) 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筑企业 可以银行保函、****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
二、对招标清单、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现重新上传,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2026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