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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年产12亿粒软胶囊保健食品及12亿粒凝胶糖果生产线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天生桥大道600号
邮编:211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年产12亿粒软胶囊保健食品及12亿粒凝胶糖果生产线扩建项目 | **市**区永阳街道工业集中区分**东路301号 | **** | ******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区永阳街道工业集中区分**东路301号,本项目依托现有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扩建软胶囊生产线和凝胶糖果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12亿粒软胶囊保健食品及12亿粒凝胶糖果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1、水环境:****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集中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设备工器具清洗废水依****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纯水制备装置冲洗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公司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污水处理站废气有效收集经“生物除臭净化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集气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拆包、称量、上料过程产生少量的粉尘及车间甜味气味经车间“初、中、高效过滤器”系统处理后排放;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甲醇、颗粒物排放,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2、表3标准;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表2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建设项目产生的收集尘、废包装材料、滤渣、不合格产品、废弃网胶收集后外售;制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污泥收集后委托固废单位处理;废转子油、废导热油、废机油、实验废物、实验废水、废黄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空压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025-****6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