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26年8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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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局关于2026年8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31 14: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789

传 真:0477-****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环保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高盐水晾晒池治理转型项目

**市**

****

******公司

项目位于****1#~7#晾晒池及其边坡圈定的区域,用地面积为48.51公顷,本库容为1300万方,年填埋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万吨,服务期限20.28年。

(一)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时对施工现场各扬尘点及道路洒水;对运输小颗粒或粉状施工材料的汽车采取帆布覆盖车厢和在场外运输道路上洒水,物料堆存进行苫盖;加强对施工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尽可能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对车辆的尾气排放应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相关规定,避免排放黑烟。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抑尘用水,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汇能煤制气厂区现有设施,****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围挡、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及低噪声施工方法等措施,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主要产生有表土及废防渗膜、废导排管等耗材、废材料等,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地点;按照施工期表土暂存于填埋库区非作业区,最终用于封场覆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补充防渗层前,对对晾晒池边坡及池体间自然地表表土层进行单独剥离、单独堆存,表土剥离厚度为0.3米,暂存于库区后续用于覆盖达到封场标高填埋区域,用于植被恢复。剥离的表土采取临时苫盖防护措施。报告书提出,做好工程施工的规划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减少雨季施工时间,以减轻水土流失影响;严格要求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内活动,严禁随意扩大施工扰动范围和临时占地范围;严禁随意破坏渣场周边的地表植被,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加强环境保护宣传,自觉爱护环境,保护植被。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道路定期洒水;倾倒、推料至搅拌罐过程进行洒水抑尘,在进行产尘操作时洒水抑尘,倾倒平台为半封闭结构;固化剂投料过程位于全封闭固化车间内,且与水一并投料;固化剂搅拌罐全封闭、固废制浆搅拌罐半封闭,搅拌过程全程有水参与;与水、固化剂混合后减少气化渣、污泥臭气释放。

本项目区周边设置1套视频监控****生态环境局视频监控平台联网(沿用现有渣场已有视频监控系统、监控位置可覆盖整个项目区)、设置1套TSP浓度监控系统,并保存至少1年有效数据。采取以上措施,运营期场界无组织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场界的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储渣池静置灰水、搅拌罐、渣浆泵等定期清洗水排入储渣池,经沉淀后,一并经泵抽回搅拌罐,用于固化拌浆,不外排;渗滤液由泵送至固化搅拌罐作为拌浆用水,不外排;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汇能煤制气厂区的现有设施,****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库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井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填埋库区及坝体、固化车间、装卸平台设置为一般防渗区。

本项目防渗结构及防渗性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单人工复核衬层的结构及防渗性能要求。固化车间、装卸平台等效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防渗性能。渗滤液调节池、收集井的防渗层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中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采用基础夯实+250毫米P8抗渗混凝土防护层结构+表面涂刷1毫米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或1.5毫米聚脲防水涂料,等效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要求。

本项目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监测层位为潜水含水层,监测因子包含pH、浑浊度、耗氧量、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性酚类、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硫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碘化物、铁、锰、铜、锌、铝、汞、砷、硒、镉、六价铬、铅、氰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监测频率为:运行期间,企业自行监测频次至少每季度1次,每两次监测之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当发现地下水水质有被污染的迹象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封场后,地下水监测系统应继续正常运行,监测频次至少每半年1次,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2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

本项目运营期共设置3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占地范围内设置1个表层样;项目区外2个土壤表层样。占地范围内监测因子包含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氟化物、氰化物、土壤盐含量;项目区外监测因子包含pH、镉、汞、砷、铅、铬、铜、锌、镍、氟化物、氰化物、土壤盐含量。监测频次为1次/3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使相关设备和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工况、选用低噪水泵并采用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本项目场界20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场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和的噪声限值。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人员生活垃圾依托汇能煤制气项目区,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渗滤液调节池污泥定期回填至本项目区污泥填埋分区。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封场后生态恢复措施

本项目采取生物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1)管理措施

严格控制工程的活动范围,规范填埋处置行为。加强运营期的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环保培训,尽量保护周边的地表植被。不要随意碾压和践踏植物;对于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扬尘,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措施,以减少其落在植物叶片上,影响植物呼吸和光**用。

(2)工程措施

顶部平台封场结构包括阻隔层、雨水导排层、覆盖土层,固废堆高接近标高0.3米时,铺设1.5毫米厚HDPE防渗膜阻隔层,阻隔层由土工布作为保护层,阻隔层土工布保护层上方采用30厘米厚天然砂砾或7毫米厚复合排水网作为雨水导排层,雨水导排层上方为覆盖土层,覆表土0.3米播撒草籽进行复垦,封场标高范围为1205~1235m。顶部平台从2#坝至1#坝缓坡过渡,便于雨水导排,可防止雨水侵蚀。

(3)平台防护措施

本项目封场顶部平台面积约47.66公顷,不设置边坡,本项目建成后最终与东南侧现有2#坝衔接为一个整体。

封场后覆表土0.3米,播撒草籽进行复垦。顶部平台从2#坝至1#为3%的缓坡平台,中间向四周设5%的坡度,便于雨水导排。平台整体复垦为草地,种植紫花苜蓿,播种密度约0.015千克/平方米,植被恢复后植被成活率≥95%,覆盖度≥70%。

(4)安排专人负责对场区绿化植物进行养护和管理,保证成活率,充分发挥.绿化植物及防护林的作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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