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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十方-提效技改-2025年-**项目扩能改造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E370********09730(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方-提效技改-2025年-**项目扩能改造总承包(EPC)已由烟****信息化局《**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它,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 2.2 建设规模:在现有处理能力基础上进行扩建技改,其中预处理系统扩建技改为两条“涡流制浆+压榨脱水+除砂+提油”工艺线,各工艺线新增涡流制浆机、换热器、螺旋、泵等设备;增加地沟油及煎炸油预处理新线;厌氧系统扩建**3000m3CSTR厌氧罐及配套罐体、换热器、搅拌、泵等设备,并预留一座3000m厌氧罐位置:污水系统新增一套处理规模200t/d的处理系统 ,新增二级AO处理池(配套潜水搅拌机、射流曝气器、悬浮风机、加药系统、各类泵等设备)、MBR膜、去膜化装置、纳滤车间等;发电机组原有1座沼气发电机,本次再采购一座备用,新增一个处理能力1000Nm/h的封闭式火炬;新增一套处理规模36000m/h除臭系统,原系统新增油烟过滤器、除臭风机等设备。扩建技改后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400t/d,废弃油脂处理规模为25t/d,污水处理规模为400m/d。新增建筑物情况:综合楼西侧新增食堂,新增建筑面积235.58m;预处理扩建新增建筑面积1060.49m;新增污水站建筑面积761.25m;新增门卫及地磅房建筑面积46.64m,新增加药间建筑面积36.54m;新增风机房建筑面积105.56m,一级AO池新增建筑面积300.27m;新增货运办公(集装箱)建筑面积259m;新增软化水车间建筑面积67.67m,新增纳滤车间建筑面积263m。新增构筑物情况:新增油脂储罐区占地面积416.16m;新增消防水池2占地面积162.75m;新增及预留厌氧罐区占地面积483.19m;地磅及沼液罐位置调整,合计占地面积146.3m。
项目投资额:总投资人民币7000.00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设计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招标人所指定的设计工作(含设计概算编制),并经招标人确认及通过主管部门评审。 设备供货周期: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65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施工周期: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控制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强制性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同时应满足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应确保符合项目竣工综合验收。 2.5 招标范围: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设计工作以招标人指定为准。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内容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及责任期保修工作,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设计、全部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至工程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所有与完成项目建设相关的工程总承包。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9-07 标书代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满足投标人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标书代写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若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标书代写 ②若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标书代写 (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1)自本项目开标日期之日起向前追溯36个月内(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签订日期为准,若合同/协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无盖章或无日期,则该业绩无效),投标人须具有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工程内容含垃圾处理)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EPC、EPC+F、EPC+O、D-B等)业绩。 标书代写 (2)自本项目开标日期之日起向前追溯36个月内(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签订日期为准,若合同/协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无盖章或无日期,则该业绩无效),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工程内容含垃圾处理)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EPC、EPC+F、EPC+O、D-B等)业绩(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提供全部成员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标书代写 (1)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分工及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31日 15:00至2026年09月07日 17:00(**时间),登录“**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09月21日 09:00 ****交易中心****中心第1开标室 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21日 09:00,地点为:****交易中心****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gzyjy.****.cn/zwgk/005002/****02002/****0403/612982.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电子标服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6〕110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实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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