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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招租项目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食堂招租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40页---十、商务要求中的第(4)点更正为“承租方须确保在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服务无缝对接,按现状接收,并承担后续维护费用。期满后处置方式详见第四部分4.16条”。
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评分标准--业绩的评审内容更正为“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机关、企事业单位、酒店食堂(餐饮)经营项目,就餐人数达到500人<人数≤1000人的得1分;就餐人数达到1000人<人数<1500人的得2分;就餐人数达到≥1500人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标书代写
评审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合同不能体现人数信息,则须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资料)”。
3.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服务承诺的评审依据更正为“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内相应条款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