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高新区产业园二期16#厂房提升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受****委托,就**高新区产业园二期16#厂房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编号:****)于2026年8月28日15时00分进行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评审结果
1、成交供应商及其相关信息
成交供应商:****;
响应报价:****762.22元。
项目经理:李志远
注册编号:皖234********93559
2、其他情况
******公司未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资格评审不合格;******公司、******公司、******公司响应报价不满足谈判报价评审标准。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 称:**高新区产业园二期16#厂房提升改造工程 服务范围:**高新区产业园二期16#厂房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本次改造为该建筑的1层,未改变原使用性质。本次需将原厂房提升改造,以达到交付使用标准,改造面积约4339平方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隔墙、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内容及谈判文件为准。 工期:150日历天 |
三、评审小组名单
段昌铎(组长)、平庆扬、王传扬(业主代表)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2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8月28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泰康街与润水****区管委会5楼
联系人:徐光彩
联系方式:0554-****016
2.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服务中心A座1011室
联系人:曹翔宇
联系方式:199****1193
备注: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