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类型:物资招标
采购项目名称:转炉厂铌磷铁合金等
采购发布单位:炉料室
采购发布时间:2026-08-31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标号:
项目名称:转炉厂铌磷铁合金等
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三、项目要求:
采购部门:物资供应部
商务咨询:张新焱
联系人电话:077****6604
1.报价单位在报价前交纳伍万元整(¥50000.00元)报价保证金(货款不能作为报价保证金)。
2.系统报价为价格上限基准,后续询价、谈价等商务洽谈阶段,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协商确定高于系统报价的价格。开标时,报价方因价格录入错误,取消报价价格的,首次处罚1万元整,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3.通知中标后,供方提出因技术偏离等原因,取消报价价格的。因我方原因的不予以处罚;因供方原因的,首次处罚1万元整,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4.因生产调整品牌、指标、要求、交货期等信息,供方中标后,取消报价价格的。因我方原因的不予以处罚;因供方原因的,首次处罚1万元整,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5.通知供方中标后,中标供方拒绝执行,将处罚全部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6.合同保证金规定如下:①上年度合同量金额合同金额<100万,收取5万元;新供方合同金额<100万,收取5万元;②上年度合同量金额 100 万≤合同金额<300万,收取 10万元;新供方合同金额 100 万≤合同金额<300万,收取 10万元;③上年度合同量金额 300 万≤合同金额<1000万收取30万元;新供方 300 万≤合同金额<1000万收取30万元;④上年度合同量金额≥1000万,收取50万;新供方≥1000 万收取 50 万元。不能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扣除合同保证金。
7.保证金开户行:****银行****公司**市雀儿山支行,单位:****公司,帐号:210********21001992,财务电话:0772-****202。
8.交货时间:2026年09月30日前到货。
9.包装要求:包装要求10公斤/袋,外套吨袋包装。包装必须注明产品的供应单位、产品名称(必须与合同名称一致)、牌号、规格型号、单重、收货单位、生产日期,包装袋上字体要求为印刷字体。每车另外配吨袋包装袋2条,费用由供方承担。
10.质量要求:Nb≥42.0%、P:(4.0-5.5)%、S≤0.1%、C≤0.3%、Ta≤0.1%、Fe≥42.0%;粒度:(10-50)mm,其中小于10mm不超过总量5%,大于50mm不超过总量5%。
12.以上报价为含税包到柳钢价,执行一票结算(税率13%);付款方式:现汇。
13.要求运输车辆排放阶段为国六。
四、保证金要求:
保证金:详见项目详情